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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6 11:20:2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锦屏镇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三、部



锦屏镇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职责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机构设置情况

      锦屏镇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7个,其中:政府、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行政单位1个,锦屏镇人民政府。
     2.锦屏镇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19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掌握其蕴含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切实做到学深吃透、融会贯通。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本领。立足镇情,高起点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基础设施改善、产业发展等方方面面,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着力构建更大的格局,争取更大的支持,赢得更快的发展。深入推进陈豪书记和阮成发省长调研指示精神落地见效,聚焦脱贫攻坚收官战全面胜利、精准应对疫情不利影响、补齐农村产业发展短板、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锦屏区位优势突出、生态环境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等有利条件,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坚持绿色生态发展方向,确保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任务。

(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织细织牢疫情防控网。继续以社区、村(组)为单位,全面加强入境人员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强与县级部门协作联动,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落实防控要求,引导群众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监控,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全力抓好联防联控,坚持底线思维,积极主动作为,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做好复工复产复学相关工作,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夺回来。

(三)全力以赴补短板强弱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放在首位,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落实贫困退出后续帮扶工作提升计划,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收官战,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持续提升产业扶贫成效,深入推进“4个+”产业扶贫政策,做大做强特色种养产业,做实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快发展后扶产业,加强文黑集中安置点规范管理。深入开展“两扶”教育,选树自主脱贫创业先进典型,增添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坚持抓脱贫和防返贫一体推进,拿出过硬举措和长效办法,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确保未脱贫人口如期清零。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和清收,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健全脱贫长效机制。继续坚持领导力量不变、挂包责任不变、帮扶机制不变、扶持政策不变,整合优化帮扶力量,提升驻村结对帮扶实效。紧扣施工图、路线图、项目库,争取一切可争取的资金、整合一切可整合的资源,全力做实教育、医疗、住房等基础保障,巩固脱贫成效。发挥村规民约、组规民约等管理机制作用,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务求最大限度发挥效益。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做好贫困县退出国家抽检准备工作,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引领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立足长远,突出特色优势,科学谋划乡村振兴。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全面启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主导产业、乡村风貌、文化特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要素,实现多规合一,为乡村振兴描绘蓝图、指明路径。着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5.72万亩,产量1.496万吨,实施冬农开发4.5万亩;种植烤烟5100亩,预计产量15000担,总收入2000万元;大力发展生猪、黑山羊、无量山乌骨鸡、肉牛养殖,持续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治,确保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生态茶园管理,实现产量740吨;加大渔业科学养殖,力争产量达530.25吨;稳定发展蚕桑产业,努力完成2020年交售鲜茧50吨,做好新植桑园嫁接和老桑园改造。持续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启动黄草岭“半山酒店”建设,继续配合做好亚热带植物园建设。

(五)深入实施项目攻坚,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围绕全镇发展重点、民生热点、群众焦点,聚焦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科学谋划、论证、储备一批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项目。推进交通建设。全力做好南景高速公路征拆工作,启动黄草岭至班崴旅游公路建设。努力建设农村“四好”公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有序推进村组道路改扩建及硬化,完成龙树村、菜户河村、董报村的串户路硬化工程。推进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李仙江(川河)治理工程,启动董报河锦屏段河道治理工程。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推进能源通信建设。配合做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现通讯网络全覆盖。

(六)聚焦美丽县城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共享发展

     围绕“干净、宜居、特色”的要求,持续对县城进行改造提升,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以美丽县城建设为统领,以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为抓手,配合做好县城扩容提质建设,不断提升人居品位。继续配合做好县城规划区市政建设征地拆迁,抓好南部区、歇马场、无量山城一期征地拆迁扫尾。努力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完成5座乡村公厕建设,实施2020户农村户厕建设,积极推动“一水两污”建设。

(七)严守生态保护底线,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环境治理留住绿水青山、用绿色发展赢得金山银山。健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断完善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完成董报村、磨腊村、温卜村、菜户河村占补平衡项目,实现新增水田1584亩,旱改水1890亩。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继续完善“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启动河流监测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强化库区综合整治,铁腕打击非法采砂、违法捕鱼行为,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全力做好河道采砂治理。持续推进打击破坏野生渔业资源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深入推进“两违”整治和“大棚房”清理工作,力争完成存量“两违”建筑整治。启动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实施26个点177户地质灾害滑坡搬迁。严格执行《两山保护条例》,加强自然资源和镇村污染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大信息曝光,开展环保信用评价,严惩违法违规排污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八)践行共享发展理念,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北屯小学附属幼儿园升级改造工程。狠抓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力推进无量中学、南部区小学征拆工作。推进乡村医疗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让群众享受优质医疗资源。加强疾病防控,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全面两孩,全面开展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好原参保人员续保缴费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医保征缴工作、按时发放社会保障卡、完善医保台账。积极配合做好穆家山公墓建设前期工作。做好劳动就业工作。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信息录入、政策宣传、组织外出务工、技能培训等工作,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完成辖区居民《创业就业证》办理申报事项。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做好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报,做好退役军人的信息录入和伤残证换证工作。全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和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小额担保贷款任务。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促进农村资产资源合理流动。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提高乡村治理水平。配合完成第七次人口普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工作。繁荣文体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镇村文艺队伍水平,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加强非遗申报和传承,积极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研判、评估、防控等责任机制,注重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筑牢发展“防火墙”。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村(社区)网格化规范化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业务模块建设,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和反恐怖斗争,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再上新台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健全应急管理处置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信访法治化、规范化,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和群众合理诉求。促进民族团结奋进、共同繁荣发展。

(九)压实责任转变作风,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把忠诚刻在心上,让人民信赖成为常态。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严抓实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压实从严治党责任,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盯紧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管住关键少数、关键环节,让政府清风常在、干部清正在心。把担当扛在肩上,让人民放心成为常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烙在心上,强化“五个过硬”,增强“八大本领”,造就一支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乐于奉献的干部队伍,让每一名干部心中都有“政治账”、眼里都有“时间表”、肩上都有“任务书”、手里都有“施工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行动慢、落实差等问题,努力形成接受任务不讲条件、落实任务不找借口、完成任务不打折扣的工作氛围。把落实抓在手上,让人民满意成为常态。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和镇党委决策部署,主动接受镇人大及镇纪委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认真做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化工作责任分解和督办,加大绩效考核,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锦屏镇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68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0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3799.14万元,减少916.4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的收入预算数中结转的项目资金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8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8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2.7万元(本级财力288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799.14万元,减少916.4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的收入预算数中结转的项目资金多。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8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73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减少了对农村公益岗位补贴的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830.71万元,减少830.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无项目预算安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本部门的运转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2.2万元增加0.51万元,增长4%。主要用于:人大人员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0年预算数为1.8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89万元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86.4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94.91万元减8.44万元,下降3%。主要用于:镇政府人员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1.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87.67增加4.13万元,增长4%。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的基本支 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4.4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3.57万元增加60.87万元,增长181%。增长的原因是增加了对村级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支出,主要用于:镇级纪检人员的基本支出和村级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补助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1.2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0.81万元增0.44万元,增长4%。主要用于:团体人员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万元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开展团体业务活动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4.7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57.25万元增加7.52万元,增长13%。主要用于:党委人员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9.0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9.66万元减0.65万元,下降3%。主要用于:乡镇机构运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4.7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926.06万元减741.3万元,下降80%。主要用于:乡镇机构运转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1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2.58万元增加0.54万元,增长4%。主要用于:科技人员的基本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26.3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4.74万元增加1.57万元,增长6%。主要用于:文化部门人员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40.4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5.6万元增加4.86万元,增长14%。主要用于:社保机构人员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9.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92.79万元减少32.83万元,下降17%。主要用于:全镇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2.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33.32万元减少80.52万元,下降60%。主要用于:对农村公益性岗位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3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15万元增加0.21万元,增长7%。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34.8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6.45万元减少1.63万元,下降4%。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人员的基本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9.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9.45万元增加0.41万元,增长1%。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0.0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56.94万元增加3.12万元,增长5%。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7.2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6.15万元增加1.13万元,增长2%。主要用于: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6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5.15万元增加0.52万元,增长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51.5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8.58万元增加2.97万元,增长6%。主要用于:村镇规划人员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109.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01.67万元增加7.59万元,增长7%。主要用于:林业机构人员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0年预算数为51.6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8.4万元增加3.25万元,增长7%。主要用于:水利部门人员的基本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973.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518.58万元增加454.44万元,增长87%。主要用于:村组干部人员补助支出和对村级的经费补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6.4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23.24万元增加3.22万元,增长3%。主要用于:全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88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102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2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12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4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0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9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92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5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锦屏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87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锦屏镇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锦屏镇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93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0次,共计接待434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励行节约相关规定进行控制调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锦屏镇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励行节约相关规定进行控制调减。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我单位没有本次下达绩效目标。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6.91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261.17万元,增加15.74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分析是用烟税分成支付的办公费预算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http://锦屏镇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