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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6 08:27: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1200000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12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管理和指挥,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
    2.负责全县森林公安业务的重点行动、重特大案件和重特大事件的侦破和处置。
    3.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参与公安机关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维护林区稳定。
    4.参与公安机关对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对林区过境过道贩运贩毒实施打击、对林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5.直接查办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森林火灾案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走私、贩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非法侵占林地案件等,行使《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62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11项行政强制权;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监督。
   6.拟订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发展规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和基层法制建设。
   7.承担全县重特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刑事技术推广应用。
   8.开展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对森林公安队伍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情况实施督察。
   9.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森林公安科技强警发展规划和森林公安信息通信系统建设规划,推动全县森林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
  10.组织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参与公安机关开展林区反恐怖工作。
  11.承办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主动查办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我局牢固树立主业意识,敢于担当、守土尽责,广辟案源,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涉林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和动向,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公益林、天然林、国有林和珍稀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我局相继组织开展“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2019年12月至2020年05月,共出动警力1071人/次,出动车辆238车/次。侦破刑事案件3起,其中涉嫌非法猎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起(嫌疑人1人已被移送起诉)、涉嫌失火案2起(嫌疑人2人已被取保候审)。查处林政案件64起,其中:盗伐林木案3起,滥伐林木案11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19起,擅自开垦林地案3起、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1起,毁坏林木案1起,毁坏省级珍贵树种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案2起,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案10起,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1起;非法狩猎案1起;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1起;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1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案8起。共处理违法人员,73人/次,收缴林木4.83127立方米,罚款,42.9161万元,上缴变价处理款0.12万元、没收野生茶叶5市斤,责令恢复林地面积4.57公顷,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23万元人民币。2020年进入防火期以来,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通过展出宣传牌、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在县城主要街道、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民警在下乡办案过程中深入村寨积极宣传森林防火、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相关法律知识,做到火灾隐患防范于未然。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情况:全局共出动车辆261车/次,投入警力1119人/次,共处置森林火灾警情20起,受理森林火灾案件10起(刑事案件2起,林政案件8起。)查破森林火灾案件10起;其中失火案件2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案件8起,排除火险隐患10起。共处理违法人员10人/次,其中取保候审2人/次;林政罚款8人/次,罚款11300元人民币。
                                                                                                                                                                                                                                                                       2.坚持预防为主,严管严查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全体民警、职工、辅警主动返岗、积极参与疫情防疫工作,积极配合景东县委政府开展防疫工作,全体干部职工24小时在岗待命,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安排警力前往安定镇卡点、文龙镇中山卡点、大朝山东镇卡点履行堵卡执勤任务。完成堵卡工作任务的同时,对全县辖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7次,共出动警力694人/次,警车194车/次,排查过往车辆4677辆,排查人员9554人次,消毒车辆数4184辆,劝返外籍车辆1732辆;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6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47家,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场所79处,餐饮场所513家,农贸市场36家,物流快递45家,中草药店、首饰店16家,苗圃、花卉等市场30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29家,建材、家具123家,市场门市部120家,严防死守,当好百姓安危的守护者,确保责任片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预算总收入64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55.93万元。于2019年预算总收入700.38万元减少50.65万元,同比减少7.22%。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9.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9.73万元,上年结转55.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9.73万元(本级财力649.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6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财务总收入64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5.93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700.38万元,减少50.65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人员退休经费减少,2020年无新增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5.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9.73万元,上年结转55.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5.68万元(本级财力705.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700.38万元,减少5.28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人员退休经费减少,2020年无新增项目支出。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5.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68 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人员退休经费减少,2020年无新增项目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2020年项目预算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4.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12万元,下降9.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支出 28.1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 26.51 万元增加1.59万元,增加5.6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支出16.12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10.6万元增加5.52万元,增加34.24%。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支出9.56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10.05万元减少0.49万元,减少4.88%。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    (项)2020年预算数为支出569.65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567.69万元增加1.96万元,减少0.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支出36.93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32.51万元增加4.42万元,减少11.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05.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32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被装购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劳务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2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6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万元,较上年减少19.31万元,下降49.12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 5 万元,下降55.5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20人次。主要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使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每年无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14.31万元,下降48.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减少14.31万元,下降48.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分析原因主要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使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每年无增长。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我单位无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表。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62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123.45万元,减少27.83万元,下降22.54%,主要分析原因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使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每年无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有安排购置车辆公务用车,我单位下乡频率较高,原有公务用车老化维修成本较高。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1200111




http://2020年森林公安景东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