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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3 16:07:1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476400000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监督索引号530823004764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负责市级安排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11)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从平遥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加强社会宣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其中:下设1个景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行政单位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政府,(局)机关、政府内设机构1个:包括景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景东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0个,其中: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挂牌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能职责,坚持边挂牌组建边履职尽责,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现将2020年相关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推进党建工作开展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政策要求,扎实做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强化学习,全面提高党员思想素质。
   2.落实优抚优先政策
严格按照省市民政、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享受抚恤补助对象认定及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各类优抚对象认定评定的程序、档案资料运转、资金使用管理,按照省市下达的年审任务,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年审,优抚年审核查率超过省市要求核查比例。
   3.落实好退役军人安置政策 
协同各有关部门、对符合岗位安置的退役人员做好岗位安置工作。
   4.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
要借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平台,通过门诊补助、住院补助、大病慢性病补助、城乡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多轮驱动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5、落实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政策
住房保障在县级统筹、住建局统一管理保障计划外,对部分确有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再划拨一定的建(修缮)房补助资金。
  6、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完善作,再次通过县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文件通知等多种手段并举,在县、乡镇、村层层广泛深入宣传,发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各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0万元,增加1115.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于2019年6月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5.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5.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5.32万元(本级财力1112.32万元,专项收入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0万元,增加1115.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于2019年6月新成立机构无年初预算数。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5.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1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于2019年6月新成立机构无上年支出预算数;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0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于2019年6月新成立机构无上年项目支出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11.2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1.2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81.6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81.6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0年预算数15.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5.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伤残抚恤补助资金。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0年预算数414.9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414.9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及个人优待金发放。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30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08.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养老生活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0年预算数78.9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78.9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对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65.2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65.2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19.1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9.1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0.1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1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5.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5.0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2.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0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2.7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7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0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0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生育大病保险缴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8.7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8.7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12.32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10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7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7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抚恤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92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万元,较上年增加0.9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我局于2019年6月新成立机构无上年收入支出预算数。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元,较上年增加0.9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局于2019年6月新成立机构无上年收入支出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局于2019年6月新成立机构无上年收入支出预算数。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万元,具体项目为:烈士陵园管护费、公祭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陵园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明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提出规划建设好烈士纪念设施完善,弘扬英烈精神红色教育体系。营造尊崇英烈铭记功勋社会氛围,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形成规范完备的组织保障管理体制。(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1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6.21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原因我局于2019年6月新成立机构上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47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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