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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局(汇总)2020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3 15:07:5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41400000景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检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41400000

景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检测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等,下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路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体制、基层执法力量及社会化监管体系的整合;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规划、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食品安全年度检查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4)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承担上级部门下发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
   (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6)已发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7)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全县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
   (8)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
   (9)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职责;负责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10)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1)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2)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药品召回指导,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实施地理性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3)负责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4)严格控制食品药品准入关,强化由末端管理向源头监管延伸的理念,严把食品药品安全第一关,认真开展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工作,同时,做好对周边地区(地、州、市)及县份送检食品等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做好林下中药种植项目的实施和GAP认证,指导规范中药饮片加工和GMP申报认证工作,发挥林下资源优势,促进生物药业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10个内设股室、一个投诉举报中心和13个派出机构。整合由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一个独立核算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人员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3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扎实推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县委政府脱贫攻坚扶贫工作要求,我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建立完善“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机制,围绕“夏季攻势、秋季攻势、冬季攻势”的“精准动态”、“补齐短板”、“人居环境”三大工作主题,2019年我局共派出驻村工作队员22名(男17名,女5名),其中:锦屏镇3名(温卜村2名,利月村1名),文井镇2名(文会村1名,双水井村1名),花山镇4名(营盘村1名,淇海村3名),太忠镇5名(叶家坡村3名,王家村2名),龙街乡2名(戈瓦村1名,多依树村1名),林街乡5名(龙洞村5名),曼等乡1名(后河村1名);第一书记2名,其中:林街乡龙洞村1名,太忠镇叶家坡村1名。局机关干部职工67名“挂包帮”龙洞村,结对帮扶244户建档立卡户,安排5名干部担任驻村队员,其中1名副局长任第一书记,全面负责龙洞村脱贫攻坚工作。
节支省资助脱贫。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节约有限资金,把有限资金用于帮助脱贫攻坚上。
    2.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2019年无重大食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监管。三是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六是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七是强化重点区域进口冻品专项整治行动。八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九是抓好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3.扎实推进药械保化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药械前置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三是突出风险防控,加强四项监测 。四是开展监督抽验,增强监管实效。五是加大宣传培训,构建社会共治。六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4.以营商环境优化为载体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强化行政审批服务。有序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大力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通办理”,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5.筑牢安全底线全力推进民生服务工作
一是抓好特种设备监管。二是抓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三是抓好民生计量工作。
   6.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强化案件稽查;二是强化消保维权;三是严格价格监;四是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六是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7.抓班子,带队伍,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部外出报备、请销假、车辆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追责问效,增强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夯实监管力量。结合实际,通过各类法律法规的系统专题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分别是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景东彝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1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车7辆,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3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3087.4万元,减少955.71万元,下降30.96%,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数中含2018年结转资金1308.51万元,其中934.26万元这部分资金属于县级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中央配套检验检测设备资金和地方配套前期工程和实验室装修工程建设资金,属于项目资金范畴,工程完工比例增长,项目资金支付减少,故降幅比例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31.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1.6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1.69万元(本级财力2131.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087.4万元,减少955.71万元,下降30.96%,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数中含上年结转资金1308.51万元,其中934.26万元属于县级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中央配套检验检测设备资金和地方配套前期工程和实验室装修工程建设资金,属于项目资金范畴,工程完工比例增长,项目资金支付减少,故降幅比例较大。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31.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3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61万元,与上年1859.97万元减少59.36万元,降幅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项目支出331.08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数1180.48万元,减少849.40万元,下降71.95%,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数中含上年结转资金934.26万元,这部分资金属于县级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中央配套检验检测设备资金和地方配套前期工程和实验室装修工程建设资金,属于项目资金范畴,工程完工比例增长,项目资金支付减少,故降幅比例较大。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3801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47.4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212.97万元增加34.49万元,增幅2.8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61.8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该功能科目。主要用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项)2020年预算数为2.66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该功能科目。主要用于特定项目运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3850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4.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63.11万元增加11.19万元,增幅17.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运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86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该功能科目。主要用于特定项目运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999(款)2020年预算数为3.53万元,2019年预算数0.72万元,增加2.81万元增幅281%。主要用于特定项目运转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60.82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数212.56万元减少51.74万元,降幅24.3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0.46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数0.39万元增加0.07万元,增幅17.95%。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1.49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该功能科目,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92.5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99.43比,减少6.93万元,降幅6.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8.01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6.85万元比,增加1.16万元,增幅16.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51.44万元,同2019年预算48.58万元比,增加2.86万元,增幅5.8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6.77万元,同2019年预算16.76万元比,减少0.01万元,降幅0.06%。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疗2020年预算数5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该功能科目。主要用于购买检验检测试剂。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133.54万元,同2019年预算127.55万元比,增加5.99万元,增幅4.7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44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71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6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13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款)2020年预算数为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1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9万元,下降2.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景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景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6.98%。
主要是由于推进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景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25万元,具体项目为1:景东彝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项目124.25万元,24.25万元用于县级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尚未支付前期工程款,100万元用于县级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实验室装修工程建设资金,2、景东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快速检测试剂耗材费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材料(食品检验检测试剂款)。3.景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0万元,主要用于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09.45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20.69万元相比,减少11.24万元。降幅9.3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0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41400111



http://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汇总)202020年景东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