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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警中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2 09:42:3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陆生保护条例》、《景东县林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依法进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宣传林业、草原和湿地法律法规以及保护管理方面的方针和政策。
   3.在授权范围内(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十九条的第一项、二项、三项之规定依法委托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对辖区内从事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检查。
   4.负责对全县森林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及野生动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进行检查。
   5.依法对辖区内的盗伐、滥伐、违法征占用林地(湿地、草地)、无证运输、毀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章野外用火等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6.受理与查处全县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7.完成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其中: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
   1.行政单位0个。
   2.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直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普洱市景东县安定木材检查站、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木材检查站、普洱市景东县漫湾木材检查站(检查站的机构单独设立,财务不独立核算,财务全部归森林经济民警中队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学习。中队以自学为主,结合以会带学的方式,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脱贫攻坚知识,扫黑除恶知识,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和实际案例、集体讨论相结合,通过学习,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执法水平和扶贫政策的宣传水平,树立了林业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2、到各乡镇办案时,积极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林地使用部门、育苗户及农户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主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家其它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在防火期内对入山人员进行登记,利用街天及人员活动密集的场所发放护林防火宣传材料。通过执法人员向群众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从源头上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林政案件的查处。2019年森林经济民警中队调查案件58起,立案查处48起,处罚50人,收缴罚没款:894371.04元,其中:违法培育苗木不作行政处罚6人。林业行政案件48起:种苗执法案件:6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3起,滥伐林木案件5起,毁坏林木案件立案2起,擅自开垦林地案件2起。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案件10起。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含普洱市景东县安定木材检查站、普洱市景东县漫湾木材检查站、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木材检查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 438.08万元,减少0.47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职工减少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37.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7.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61万元(本级财力437.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 438.08万元,减少0.47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职工减少2人。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7.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7.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7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职工减少2人。;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上年没有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0.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21万元,下降18.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2.87%。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1.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2.3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1.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2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4.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92%。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299.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8万元,增长3.06%。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运行情况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8.0837.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2.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 437.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12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15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 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3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 生活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本单位2020年未涉及采购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2019年、2020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费由局本级统一支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局本级统一支付。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我单位没有本次下达绩效目标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94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18.58万元,增加0.36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分析: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http://2020年景东县森警中队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