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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30 16:40:3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31500000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315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3.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所工作。
     4.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和协管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所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及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和服务等工作。
     8.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9.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
    10.承办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其中: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1.行政单位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法制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财务装备保障股。
     2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其中: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全县2019年脱贫摘帽和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到县委党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代表上法治课。
      2、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平安景东、法治景东”建设。
一是利用好“法治景东”官方微博、“景东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二是依托各类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好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在景东县开展2020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五是组织和指导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在线学法考试活动。六是统一安排部署各普法责任主体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七是积极宣传推广使用“云南掌上12348”。八是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交叉互查工作,并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制定相关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各部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报送各自“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材料到县普法办,由普法办统一收集考评打分。
      加强特殊人群管控,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制定2020年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方案,与各司法所签订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联合检察院,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的办法。二是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培训学习、社区服务和帮扶工作。三是确实做好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好两类人员安全稳控工作。四是对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中的重点对象实行领导干部包保。五是加快“两类人员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六是加强与监狱沟通配合,提高远程探视成功率。六是开展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四个集中”活动。
      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好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统一规范我县《人民调解卷宗》文书格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各类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推全县脱贫攻坚。扎实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现多载体、多形式、多方位的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建立两名册、三清单,即服务对象名册,服务团队名册,贫困村法律问题清单,贫困村法律需求清单,贫困村法律顾问清单;建立法润脱贫微信群。
律师工作:积极与省、市、县区领导沟通衔接,尽快制定出推进律师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争取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我县律师制度改革。
公证工作:受理公证事项,二是公证体制改革现已基本完成,通过公开招录的方式,招考4人,现已到岗,确保了公证体制改革后公证工作正常高效的运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年度年检注册工作。二是建立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微信群。
      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成立了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下辖3个党支部,即:局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含玉屏法律服务所)。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真学真做;三是坚持用习总书记的“五个过硬”来要求政法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一准则、一条例”以及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六条”禁止性规定等。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39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6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965.72万元,减少98.41万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2019年未人员退休,指标调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67.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7.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7.31万元(本级财力867.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965.72万元,减少98.41万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未人员退休,指标调减。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67.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6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79万元,与上年(965.72万元)对比减少101.93万,减少率主要原因2019年未人员退休,指标调减;项目支出3.52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0万元,增加3.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社区矫正办案业务经费列为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1、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73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61万元,增加20.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用经费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8.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6.02万元,增长1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7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1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13%。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9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1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108%。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10%。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5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1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2、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9.72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6.86万元,减少2.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用经费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66.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49万元,减少0.4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作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6.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3.17万元,减少1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5.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8.5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17万元,减少1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7%。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4.0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2.2%。主要用于:公务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63.79万元,项目支出3.52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52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5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5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7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护(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6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13.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4万元)。
   18.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万元,项目支出0.82万元)。
   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5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0年预算数为2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采购预算资金2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6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45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0.2万元,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和精简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9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万元,具体项目为:社区矫正办案业务经费项目,3.52万元,主要用于:对200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36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28.74万元,增加0.6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分析公证处新增人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31500111



http://司法局2020年景东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