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30 16:22:3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21600000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21600000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器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攻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块维护党中夹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景东、法治景东建,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天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织组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任建设,代管景东彝族自治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行政单位1个,委内共设5个办公室,分别是
     :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维稳科、综治科(专项行动办公室)和政工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督查、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等工作;研究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政法调研工作,承担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和文稿服务工作,承担涉及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协调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统筹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协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网络安全、密码管理及通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委政法委重要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执法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査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键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及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査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市委政法委、县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县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负责机关来信来访接待和网上信访办理工作。承担县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好全县法治宣传,研究法治景东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掌握政法改革情况,组织研究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性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有关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提出有关政法改革和立法建议。
   (三)维稳科。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对发现的突出涉稳问题,及时预警并跟踪督办。统筹督促指导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指导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攻治安全战路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勢,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佔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协调处置涉藏、涉疆、涉民族宗教、涉恐等重大、敏感案(事)件。组织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县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
     (四)综治科(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调查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査、综合考评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推进扫黑除 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入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建设。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间題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管理县见义勇为协会。
  (五)政工室。配合县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征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助主管政法工作的县委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各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千部。协调联系督促指导全县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承担全县政法系统的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机关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入才队伍建设,推树政法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相关工作。协调开展政法與情分析研判工作,协调处理危害政治安全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與论情况和信息,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承担机关综合考评职责和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具体工作,组织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做好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與论引导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7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4.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411.8万元,增加62.64万元,增长15.21%,主要原是:1、工资套改,增加工资支出,2、加大扫黑除恶资金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7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4.4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4.44万元(本级财力474.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11.8万元,增加62.64万元,增长15.21%,主要原是:1、工资套改,增加工资支出,2、加大扫黑除恶资金投入。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74.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44万元,与上年386.66万元对比减少2.22万元,减少0.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90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25.14万元,增加64.86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投入。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85.5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06.92)减少21.36万元,减少7.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用经费支出和平台服务费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7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8.71减少6.97万元,减少24.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4.36增加1.65万元,增长13.5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5.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5.91减少0.3万元,减少5.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3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44减少0.13万元,减少5.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处级领导扶贫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0.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8.31减少7.51万元,增长26.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4.44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18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万元,项目支出12.09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被装购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县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县政法委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县政法委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2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0.5万元,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和精简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县政法委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2.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2.04%。共计购置公务用: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比上年度增加2000元,原因是用于保障综治维稳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及扶贫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万元,具体项目为:
    1、 全县综治维稳经费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会议、保密内网维护等方面工作支出。
    2、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宣传、信息、走访、案件办理等各项工作方面支出。
    3、涉法涉诉特困救助15万元,主要用于:救助涉法涉诉特困人员,减轻经济负担。
    4、县处级领导扶贫专项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挂钩村的扶贫(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县政法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76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55.72万元,减少6.96万元,下降12.5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是因为单位本着厉行节约,一切从简的原则,所以单位今年预算数尽可能的缩减机关运行成本预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21600111



http://政法委2020年景东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