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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4 16:33: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733300000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1年3月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
监督索引号530823007333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附 录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总体发展战略、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住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及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组织实施建筑业市场管理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含人防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和城市管理监督职责;制定执法稽查和城市管理监督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7.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以下的乡镇和村庄建设,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9.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
  10.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编制县级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指导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行业监管;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固定资产,并对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综合统计工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平时人防训练演练,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12.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职责。承担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的职责。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其中包含1个行政单位和下属5个事业单位。
  1.行政单位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监管股、城市建设股、村镇股。
  2.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景东自治县园林绿化环卫所、景东彝族自治县市政公用管理所和景东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景东彝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重点工作,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乡村振兴开展以下工作:
  1.人防指挥所建设项目;
  2.县城生活垃圾热融解项目;
  3.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4.12个乡镇两污建设项目;
  5.老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
  6.南部区污水及配套管网建设;
  7.县城排水防痨提升项目;
  8.国家级文明县城创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9.南部区绿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二)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三)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四)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住建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分别是:
  (一)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景东彝族自治县园林绿化环卫所;
  (四)景东彝族自治县市政公用管理所;
  (五)景东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
  (六)景东彝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
  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77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8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29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685.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6821.74万元,增加8471.51万元,增长124.1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本单位增加了景东县“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854.9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93.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93.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8.08万元(本级财力5608.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685.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6821.74万元,增加8471.51万元,增长124.1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景东县“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854.92万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293.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29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5.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82.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预算数包含了2019年预拨经费城市维护费、保障性住房维修费等2021年未包含;项目支出12887.94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3833.45万元,增加9054.49万元,增长236.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景东县“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854.9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36.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97.54万元,增长了63.64%。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化解景东县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资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化解景东县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资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了12.17万元,增长了100%,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人民防空办公室单独使用国防支出科目,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经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1年预算数3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74万元,增加了137.90%,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行政退休人员经费纳入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21年预算数67.71万元,比上年增加67.71万元,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事业退休人员经费纳入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26.91万元,比上年增加5.38万元,增加了4.43%,增加的原因2021年新增事业人员12人,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52.58万元,比上年增加52.58万元,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临时工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主要用于临时工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
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15.3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21万元增加了1.38%,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新增事业人员12人,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数71.86万元,比上年增加9.82万元,增加了15.83%,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景东县住建局新增事业人员12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37.2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64万元,增加了34.91%,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景东县住建局新增事业人员12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2.9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14万元,减少了75.66%,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本科目反映在职职工的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21年预算数188.89万元,比上年减少58.99万元,减少了23.80%,减少的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反映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0年预算数229.7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3.68万元,增加了47.21%,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新增事业人员5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2020年预算数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64.32万元,减少了20.91%,减少的原因是市政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主要有南部区建设项目、县城灯光亮化提升改造项目启动资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1487.82万元,比上年减少1357.95万元,减少了47.85%,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预算数包含城市维护经费,2021年未包含。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53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11.83万元,减少了28.56%,减少的原因是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减少,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21年预算数8667.7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667.72万元,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安排美丽县城建设项目,主要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核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1017.45万元,比上年增加1017.45万元,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用政府性基金安排城市维护费,主要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28.21万元,比上年增加128.21万元,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主要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80.9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53万元,增加了8.78%,增加的原因2021年本单位有新增在职人员12人。 反映修正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05.31万元,项目支出12887.9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8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8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07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4万元,项目支出25.2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1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5万元,项目支出116.4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285.8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8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0.05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55.2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37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8.11万元)。
  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离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9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奖励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基础设施建设(款)2021年预算数为855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554.92万元)。
  28.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2020年预算数为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2021年预算数为2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45万元)。
  30.资本性支出(类)其他基本性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74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49.66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6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4.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8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9.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51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成本控制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和业务指导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无增减变动。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1万元,具体项目为: 环卫绿化工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环卫绿化工人的人身安全,解除环卫绿化工人的后顾之忧,调动环卫绿化工人的工作积极性,我局每年都为环卫绿化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685.17万元,具体项目为:2021年城市维护经费1001.16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160万平方米内主街道、公园广场、背街背巷死角盲区进行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每天定时清运,绝不留陈皮垃圾,并将收集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压实及消杀;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填埋、无害化处理;对推土机、压实机、拉土机、上垃圾车辆的维修与购买;对全县39座公厕的看管、清扫保洁及维护、维修;根据实际情况对城区绿化苗木进行施肥、打药、修剪、除草;绿化水管维修;苗木移植、补种;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对洒水车、抽水机、打药机、修剪机及三轮车的维修与购买;对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道路隔离栏购买及更换安装、人行道地砖的修补、改造及安装、栈道凉亭维修,更换盖板、地漏、疏通溢流井、清掏排水沟及沉砂池、路灯维护维修等。景东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营运管理专项资金128.65万元 主要用于保证景东县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站的顺利、稳定运行,使处理后的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一般标准,以降低垃圾渗滤液直接外排对水体环境的危害。景东县“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854.92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景东县市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政建设项目工程款(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24.90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950.86万元,增加174.04万元,增长18.3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城市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景东县“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东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2020〕1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美丽县城”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要把改善民生、优化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放在重要位置,高起点规划城市,高标准建设城市,高水准开发城市,高质量发展城市。该项目的实施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档次和接待能力,改善了接待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使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得到科学的利用和保护,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休闲、观光、娱乐和参观学习的场所,使人们得到美的享受,丰富了旅游经济和民族文化,同时带来了信息、资金和技术,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东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2020〕123号)

五、项目实施内容

  建设内容涵盖 3 大类 21 个板块 59 个指标,3 大类为干净、宜居和特色类,其中干净类包括城市公厕、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小区改造、 拆违拆临、空间环境、污染治理等 8 大板块 25 个指标;宜居类包括路网建设、停车设施、供水设施、信息设施、社会民生、文化旅游、绿化美化、城市公园、 家居庭院、公共安全等 10 个板块 27 个指标;特色类包括风貌提升、主题街区、历史文化等 3 大板块 7 个指标。

六、资金安排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建〔2021〕1号),2021年县本级财收支预算,研究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

七、项目实施计划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达到“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目标,极大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的品味,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监督索引号53082300733300111



http://景东县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