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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林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6 09:46: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100000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1年3月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1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附录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编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有关林业和草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更新,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古树名木的调查和保护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参与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科技应用相关工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针政策宣传。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指导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技普及工作,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技术推广应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指导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按照相关产业标准监督实施,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宣传、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景东亚热带植物园生物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亚热带植物园的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对外宣传、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县林业和草原局是景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景东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2个,二级财政预算单位2个。
  1.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股、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股、森林草原防火股等8个职能股室。  
  2.景东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1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景东亚热带植物园管理局(一级财政预算单位)、景东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二级财政预算单位)、景东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景东县国有林场、景东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参公管理)、景东县公益林管理站、景东县特色经济林办公室、景东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景东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二级财政预算单位)、景东县安定木材检查站、景东县曼湾木材检查站、景东县大朝山木材检查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做好我县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强化措施,全力推进,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我县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及早谋划,按时完成营造林任务。继续加强生态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坚持“生态美、百姓富”的发展思路,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好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000亩等重点生态工程。配合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完成退耕还草工程县级检查验收和资金兑付工作。
  3.有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障“四率”达标。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及防治体系建设,抓好种苗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检疫执法工作。积极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防治工作,成灾率控制在6.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4.强化技术创新,扎实推进“三个全覆盖”工作。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是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与考核推出的新工作,按照“三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抓好监测判读发现林地用途发生改变、林木被采伐图斑进一步全部现地核查;对核查界定为违法违规的图斑按照“一案双查”的规定全部依法查办。确保三项工作成果顺利通过国检验收。
  5.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深化采伐管理改革。坚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森林资源和采伐限额管理,强化林木采伐监督检查和服务,稳步推进采伐管理改革创新。规范森林资源日常管理,严把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审批关,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服务质量,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6.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在保持现有森林管护体系相对稳定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统筹考虑公益林管护、生态护林员扶贫森林管护与天然林森林管护,全面建立完善由县、乡(镇)(林场)、管护站点和管护人员组成的森林管护体系,实行森林管护行政负责制,明确森林管护责任单位,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到人,确保在管护对象、管护费用、管护责任区划分、管护模式等各个方面的的有机结合,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以及天然林停伐补助的兑现工作。
  7.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相应的防疫监督、管理和相关疫情处置工作。着力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加大林区湿地资源、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力度,做好湿地落地定界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确保景东生态安全。
  8.加强协调,全面推进亚热带植物园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景东亚热带植物园建设,争取项目资金,拟建设140公顷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基地,收集300余种林木种质资源,6000平方米良种苗木繁育大棚,概算投资13760万元。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80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5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3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34.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3951.49万元,减少416.54万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534.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34.9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34.95万元(本级财力3534.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951.49万元,减少416.54万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34.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53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38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24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项目支出1832.57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3951.49万元,减少416.54万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退耕现金、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住房公积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6.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033.34万元,下降40.06%。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明文规定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84.4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4.47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6.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88万元,增长2.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1.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就业方面明文规定以外的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8.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70万元,下降52.66%。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明文规定除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5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86万元,下降18.00%。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5.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69万元,增长22.32%。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4.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4.66%。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59万元,下降35.29%。主要用于明文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8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为217.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8.44万元,下降11.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为882.4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7.63万元,增长25.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1年预算为141.6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1.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1年预算为35.4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4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为91.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1.5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7.4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66万元,下降11.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02.38万元,项目支出1832.5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37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26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31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款)2021年预算数为10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9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3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13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1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6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61.96万元)。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9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7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4万元,项目支出24.00万元)。
  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2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万元,项目支出24.67万元)。
  32.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70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05.58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0次,共计接待33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99万元,具体项目为:
  1.普洱市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专项经费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景东县辖区2021年度所有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得到补偿。
  2.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专项资金,25.41万元,主要用于全面退出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工作。
  3.县级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55.49万元, 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预防扑救、火灾保险、防火定位运营维护系统等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
  4.森林火灾保险经费,26.09万元,主要用于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支持的手段,采取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模式,引导保险公司、林权所有者积极主动参与森林火灾保险,着力提高森林火灾保险覆盖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生态得保护、林权所有者得实惠、政府得民心,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
  5.县级防火专业队工作经费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保障经费、落实防火措施、广泛宣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处置。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67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122.78万元,减少41.11万元,下降33.48%,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工作需要,预算有安排购置3辆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县级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关于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普森指(2012)1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县林草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乡成立有森林防火指挥部并有专门的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预防扑救、火灾保险、防火定位运营维护系统等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每年12月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2.1月份落实责任,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
  3.2月份组建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
  4.2月份森林防火经费保障到位;
  5.3月份工作督查;
  6.3月至6月应急值守。

六、资金安排情况

  1.本级财力安排55.49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每年12月完成森林防火宣传、业务培训工作;1月至6月完成应急值守、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扑火工作;7至11月完成扑火机具维修保养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责任状中明确规定森林火灾防控目标:年森林火灾不超过20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即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85公倾;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林火管理任务目标: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保障经费、落实防火措施、广泛宣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处置。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100111
 


http://景东县林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