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景东县民政局(汇总)2021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5 16:37: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431400000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部门(汇总)2021年度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1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监督索引号530823004314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汇总)
2021年度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执法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管理、联检工作;制定本县地名管理规划和计划,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县勘界工作领尽小组日常事务。
  6.主管婚姻登记管理、 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县级福利彩管理工作。
  10.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其中: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救灾股、社会救助股、优抚安置办公室基层社区建设股、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景东彝族自治县老龄委办公室。
  1.行政单位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局)机关、政府内设机构0个。
  2.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1个,其中: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兜底保障工作不断完善。一年来,县民政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截止2020年12月,全县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6727户254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365人,占农村低保总人口的60.38%,累计发放322719人次,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8487.29万元;城市低保对象761户1139人,累计发放18140人次,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786.47万元;特困供养2365户2418人,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582.4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9.79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20.35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9.7916万人次,重度残疾人9.4586万人次;救助临时性家庭生活困难群众6540户10632人,发放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521.2万元;困境儿童194人,发放孤儿生活补贴275.6万元;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补助6.144万元。完成兜底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4373万元。

  2. 挂包帮扶工作砥砺前行。2020年,县民政局派出第一书记2人,驻村工作队员6人,其中:派驻漫湾镇漫湾村1人,漫湾镇安召村2人,漫湾镇五里村2人,龙街乡戈瓦村2人。全局48名在编正式职工全部联系到户,联系建档立卡贫困户119户591人,其中:漫湾村55户247人、安召村64户244人。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百日攻坚”工作重点,及时深入挂包联系乡(镇)、村、户,充分利用部门行业扶贫和开展社会工作的优势,对照贫困村退出7条标准,贫困人口退出5条标准,进行逐一排查整改。目前,已完成漫湾村、安召村整村脱贫出列,其中:漫湾村完成退出销号55户247人;安召村完成退出销号64户244人。

  3. 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县民政局科学制定防控工作预案,大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加强疫情防控力度,落实预防干预措施,通过县域社工机构切实加强对“一老一小”机构人员及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照料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确保两个单位零接触、零感染,服务对象情绪平稳,有效做到疫情防范。对13名在档困难职工和19名从湖北武汉返乡不能及时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7.7万元。

  4. 有序推进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下发《景东县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景东县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对完善村规民约、控辍保学、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培育健康婚育观六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在全县20所中学进行早婚早育全覆盖法制宣讲,累计开展宣讲20余场次,发放《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宣传册》22000份。指导村(居)委会将依法婚育、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反对家暴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672对,离婚登记625对,补领婚姻登记63人。

  5. 全力推进社会兜底保障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县中心敬老院、龙街乡敬老院、花山镇敬老院等项目建设。重点落实县中心敬老院、大朝山菖蒲地村、龙街乡小村村、文井镇清凉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十件惠民实事项目建设。截止2020年12月底完成项目投资4373.41万元,县中心敬老院、大朝山菖蒲地、龙街乡小村村、文井镇清凉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十件惠民实事项目建设基本完成。

  6.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对辖区内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规范丧葬行为,共排查清理大墓4宗、活人墓3宗,排查整治无证照经营殡葬用品经营户15户、非法制售墓碑点22个。全年火化遗体65具,占死亡人口的2.9%。完成文龙镇瓦尾村、安定镇中仓村、大街镇勺么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穆家山经营性骨灰公墓选址、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正在办理报省民政厅批准建设前期工作。

  7. 持续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为做到城乡低保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政策执行公开透明,2020年8月起景东县对全县13个乡(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农村低保不低于30%,城市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100%的比例进行入户核查,做到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坚决杜绝“错保”“漏保”“人情保”。截止2020年12月,全县清退城市低保452户665人,清退农村低保3286户4905人。

  8. 有序推进其它各项工作。一是有序推进基层政权建设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拟定《景东彝族自治县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做好社会团体年检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目前已完成景东彝族自治县茶叶协会脱钩,年检社会组织39家,年检率39%。三是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完成景东县与镇沅县、弥渡县、南涧县、云县、双柏县、南华县的边界勘界管护工作,完成地名普查档案建设和不规范地名清理。四是全面开展民政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摸排城乡低保、孤儿弃婴收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公墓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等民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四是有序开展孤、老、残、流浪乞讨人员等救助工作。全年累计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0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1万元。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70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02.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3,172.96万元,增加16,529.22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填报预算的方式改变,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702.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702.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02.18万元(本级财力19,702.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172.96万元,增加16,529.22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填报预算的方式改变,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702.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70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4.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61.0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2021年填报预算的方式改变,预算数为2021年全年各级资金总和;项目支出14,048.8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211.70万元,增加13837.11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填报预算的方式改变,主要原因是2021年填报预算的方式改变,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30.8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减少22.16万元,下降9.6%。主要用于民政局工作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开支。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支出(款)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7.8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8.37万元,上升46%。主要用于:核对中心工资、工作经费及其开展其他民政工作业务支出,主要原因是预拨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9.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45万元,下降9.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补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2万元,增加28%。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6.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7.83万元,增长42.5%。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原因是2021年预算填报方式的改变,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99.5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9.25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人保健金。主要原因是补助人员自然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7.4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17%。主要用于殡葬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17万元,增长18%,主要用于:民政福利社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8.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92.09万元,增长92%。主要用于:发放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及城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主要原因一是填报预算方式的改变,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增加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38.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398.13万元,增长94%。主要用于:农村五保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预算填报方式的改变,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二是补助人数和标准调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7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9.07万元,增长51%。主要用于:发放精减退职,离职半脱产大队干部及其他需要救济的对象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预算填报方式的改变,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二是补助人数和标准调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56.6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主要原因是预算填报方式的改变,为今年新增填报的预算项目,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5.4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主要原因是预算填报方式的改变,为今年新增填报的预算项目,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因自然灾害及各种突发状况导致生活困难人群。主要原因是预算填报方式的改变,为今年新增填报的预算项目,含有整年各级来源的预算资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济(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2.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9.26万元,减少37%。主要用于救助站机构人员开支及救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5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增加2.27万元,增长59%,主要用于:补助机关事业单位事业保险。主要原因是基数的调整及人员的变动。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67万元,下降29%。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医疗保险。原因是基数调整。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上升16%。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医疗保险。原因是基数的调整。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3.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3.5%。主要用于: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原因是基数调整。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41万元,下降276%。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8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33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补助局机关及核对中心职工按工资比例缴纳的住房补贴,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653.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45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独生子女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243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5.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救济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35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6.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民政局机关无政府采购。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56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5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6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36.89万元,具体项目为:临时困难救济补助资金,1010万元,主要用于向经认定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困难生活救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10,156.6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农村低保对象,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1,065.4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城市低保对象,保障其基本生活;社会救助系统维护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及特困人员服务机构运转经费,18.2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困服务机构补助对象,购买所需办公用品、低保五保核查、报销差旅费;婚姻登记成本费用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所需的证书档案等支出;残疾人两项制度补贴专项经费,1,396.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购买社会服务项目385.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救助助理员和协理员生活补助。(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83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230.98万元,减少203.15万元,下降730%,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结束,相关资金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汇总)
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