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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福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6 20:21:4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福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景福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附录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编制和执行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聚焦共享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好乡村振兴基石;二是注重提质增效,实现产业转型新突破;三是狠抓项目建设,筑牢跨越发展基石;四是推进民生保障,增强人民群众新福祉;五是突出城乡镇统筹,开创协调发展新局面;六是坚持绿色发展,展现生态文明新气象;七是加强民主法治,再塑文明守法新形象;八是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机关效能新提升。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老干部管理、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外事侨务、民族宗教、保密、文秘、地方志编纂、档案、办文办会、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审计、督查督办、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危房改造、农村公路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搬迁安置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学技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残疾人救助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福镇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8个,分别是人民政府、财政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其中:
1.行政单位1个,为机关本级。
2.事业单位7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所;非参公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继续按照科学理财,科学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一是保工资,二是保运转,三是保民生,四是保重点,五是促发展”的财政管理理念开展工作。狠抓增收节支,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开支;二是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落实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保障责任;三是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进程,不断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四是支持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实施“厕所革命”,支持城镇厕所、学校厕所、旅游景区厕所达标建设,重点支持农村“厕所革命”;五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向改革。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福镇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景福镇人名政府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8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1797.85万元,减少187.02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项目减少,以及实际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10.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0.8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0.83万元(本级财力1610.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797.85万元,减少187.02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项目减少,以及实际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0.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1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经费变动、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加3.1%。主要用于:镇人大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8.24万元,减少19.06%。主要用于:用于保障全镇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6.5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7万元,减少30.59%。主要用于:镇财政所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6.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52万元,增长33.08%。主要用于:镇纪委部门人员的基本支出以及村纪委主任、纪委委员工资福利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7%。主要用于:镇团体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一样,无增减。主要用于:开展团体业务活动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3.4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1.39万元,减少32.97%。主要用于:镇党委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30.56万元,减少89.03%。主要用于:景福镇乡镇财力补助。
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32%。主要用于:镇科技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广播电视(款)广播(项)2021年预算数为20.4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23.14%。主要用于:镇广播站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45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镇文化站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8.8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3万元,增长17.52%。主要用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4.0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2.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3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8.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减少6.36%。主要用于:全镇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和计生信息员工资福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92万元,减少11.26%。主要用于:行政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7.7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69万元,增长14.21%。主要用于:事业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5.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74万元,增长17.01%。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64万元,减少78.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公伤、生育保险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3.64万元,减少55.15%。主要用于:村镇规划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4.0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3.06万元,增长23.45%。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74.9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84万元,增长18.74%。主要用于: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1年预算数为2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95万元,增长20.28%。主要用于:水利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15.0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4.19万元,增长4.93%。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福利支出。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89.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9.8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及公路安全防护项目建设。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9.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5.63万元,减少20.85%。主要用于:全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52.20万元,项目支出58.63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57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8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5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2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奖励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51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2021年预算数为5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63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采购预算资金1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福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福镇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景福镇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8万元,较上减少0.1万元,减少0.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0次,共计接待6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福镇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福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7.22万元,较2020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人员减少,相关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景福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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