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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教体局(本级)2021部门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5 17:48:0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1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附   录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贯彻上級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教育体育工作指导性意见。
2、负责对全县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编草根制全县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和其他各类教有体育事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积极推进义务教有均衡发展和促进教有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几教育体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系统稳定;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好本系统法制建设工作,开展政务公开。
5、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及中小学、幼儿园中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负责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的人事管理,包括人员编制、教职工调配、工资福利、考核奖励、格案管理等。
6、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管理,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指导;规划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开展德育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评估工作和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规划和指导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全县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社会考试工作(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负责全县招生工作。
8、指导制定各类安全防范体系;指导和参与治安环境治理、师生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建立健全系统内安全防范体系和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系统内各类安全预案。
9、负责本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政策;负责系统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负责编制系统内的经费预算和决算,实行校财局管,并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核算、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系统内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10、负责指导全县系统内建设工程和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建设工作项目审核工作;负责系统内固定资产投资入统上报的协调工作。
11、负责推进体育领域的体制机构改革和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測;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竟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国防教育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征兵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各界捐赠管理工作。
13、承担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督导评估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
行政单位1个,即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本级内设10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招生考试办、计划财务股、规划建设股、体育竞赛股、人事股、学校安全教育股、德育股、教育督导室、基础成职教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完善2020年相关项目报批相关手续,力促尽早建成使用。
(1)、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南部区小学、无量中学、四中、职中职教园项目建设力度,力促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
(2)、谋划、争取实施的重点项目。县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建设综合楼2070平方米。一中建设项目:学生宿舍8000平方米、学生食堂3000平方米、报告厅1200平方米、阶梯教室600平方米等。体育设施项目:南部区全民健身场地、县城全民健身场地建设项目:各4000平方米的场地及配套器材;河滨长廊健走步道建设项目:改扩建宽1.2米,长30公里健走步道,道路长度30公里;凌云塔骑行道建设项目:改扩建宽1.5米,长8000米骑行道及配套设施。
2、继续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继续利用教学常规督查、校长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考核等方式开展中小学教学常规及其管理工作督查。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听课评课、总结反馈等形式认真督查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和学校领导教学常规管理等工作执行情况,挖掘、发现、推广有效教学经验,整改教学环节弊病,促使中小学教学工作有效开展。
3、继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1)、继续组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推荐、评审工作。组织2020年市级课题开题,推荐2021年市级研究课题和2021年县级研究课题;审核2019年和2020年市级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和2020年县级课题结题材料。
(2)、继续开展中小学片区中心教研组教学研究工作。高中片区中心教研组主要开展新课程教材教法研究,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新修订课程标准学习和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初中片区中心教研组主要开展初中部编版教材教法研究,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小学片区中心教研组主要开展小学部编版教材教法研究,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3)、加强毕业班教学指导工作。积极搜集考试信息,精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毕业班复习备考研讨活动,实现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4)、创新教研形式,拓宽教研内容。教研活动要由单一的听、评课形式,丰富为参与、交流、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互动研讨活动,着力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性,直接服务于教学实践,总结反思,切实有效地解决教学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通过 “主题研讨”、 网络教研、“同课异构”、骨干展示、上好公开课和示范课等活动,围绕“有效教学”的主题,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
4、继续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教学研讨、竞赛活动。
(1)、组织高中毕业班教师参加2020年高考研讨活动。
(2)、组织八、九年级相关教师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研讨活动。
(3)、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学科教学研讨、课堂教学竞赛或教学技能竞赛。
(4)、组织高中教师参加景东、景谷、镇沅、宁洱四县共同举办的高中课堂竞赛活动。
5、继续抓好教学质量监测与分析工作 。
(1)、组织2020—2021学年上学期期末六、九年级教学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2)、组织2021年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监测模拟检测工作。
(3)、组织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模拟检测工作。
(4)、组织2021年高三学生参加全省统一检测工作。
(5)、组织2021年中小学非毕业班部分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6)、配合省、市2021年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6、继续加强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
(1)、继续实施普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全员培训,完成总结及评优、评先工作。
(2)、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省内外培训;组织好市、县内各类培训工作。
(3)、继续开展省、市、县名师工作室活动。
(4)、组织开展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
7、持续加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1)、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
(2)、做好第三届县级督学挂牌选聘工作。
(3)、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做好相关专项督导工作,加大教育督导宣传工作。
8、推动信息化手段在教育教学上的应用。
(1)、认真组织完成“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已配备教育技术装备的督导、巡查任务。
(2)、建立健全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和应用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面向学生,走进课堂,服务教学,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功能室设备、器材开展教学活动,推进教育技术装备在教学中的应用。
(3)、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系统的应用水平。
总之,2020年景东县教育体育局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教育体育发展取得突破,但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农村教育薄弱等难点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2021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办学,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办好普洱各族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行政工勤编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1,50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0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20年单位财务总收入预算数536.09万元,增加10,970.5万元,增长204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的预算数中增加了学生的营养餐、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资金9800.2万元以及教育体育局的教育管理事务的773万元,因此比2020年的预算增长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1,506.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06.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06.59万元(本级财力11,506.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36.09万元,增加10,970.5万元,,增长204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的预算数中增加了学生的营养餐、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资金9800.2万元以及教育体育局的教育管理事务的773万元,因此比2020年的预算增长较多。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1,506.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0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76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407.09万元,增加130.67万元,增长率为32.09%,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在职人数比2020年增加3人,保障人员的各种费用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0968.8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129万元,增加10839.83万元,增长840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的预算数中增加了学生的营养餐、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资金9800.2万元以及教育体育局的教育管理事务的773万元,因此比2020年的预算增长较多。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89.1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4.99万元,增长18.43%。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在职人员比2020年增加3人,各种费用比2020年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58.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5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把学校保安人员工资、教师节活动费及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纳入预算。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学前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把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5,592.5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592.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把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2020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初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3,990.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990.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把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2020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高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9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把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特殊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362.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2.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把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2020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21年预算数为84.1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5.36万元,增长-101.44%。主要用于体育馆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维护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事业发展运行维护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景东县体育运动中心的篮球馆建设基本结束,减少篮球馆建设投入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71.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1.3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离休人员工资发放,比2020年增长是应2020年的该项资金有社会保险局核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7.2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77万元,增长88.37%。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离休人员工资发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事业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局核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1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12万元,增长11.76%。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的在职人员由所增加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9万元,增长556%。主要用于教育体育局体育馆职工失业保险费缴纳,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及单位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1.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1万元,增长23.41%。主要用于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21%。主要用于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体育馆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6.1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8.55%。主要用于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和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42万元,增长-57.35%。主要用于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和事业人员工商和生育保险缴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8.2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73万元,增长-2.52%。主要用于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和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障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的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37.76万元,项目支出10,968.83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10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13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 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2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2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77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万元,项目支出3774.21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98.4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离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12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2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助学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638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83.23万元)
27.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2021年预算数为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33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的“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的预算数据一致。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无增减变动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35.83万元,具体项目为:1、2021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98.4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中心完小、乡镇中学(者后中学和文玉中学除外)的保安人员工资发放;2、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15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缴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费;3、2021年教师节活动专项经费6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2021年教师节教师活动支出;4、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2934.16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全县116所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5、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12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全县95家幼儿园,家庭经济可能儿童生活补助资金支出;6、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6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景东籍在校建档立卡户学生2021年考取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的学生奖励金发放;7、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3289.07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全县116所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和特殊学校学生的“四类”人员(建档立卡户、残疾学生、低保户家庭学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和部分寄宿生生活补助;8、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改善景东县学校办学条件;9、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37.2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上缴国家开发银行保障无能力偿还部分的学生贷款赔付;10、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3722.01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全县116所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和特殊学校的日常正常运转,要求教师培训费不能低于公用经费支出总数的10%;11、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项目工程及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费33万元,该项资金主要支付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项目资金21万元,支付安定镇、大街镇、锦屏镇、景福镇五人制足球场的设计费12万元。
(以上项目的绩效目标表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9.17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244.08万元,增加45.09万元,增长18.47%,主要原因是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人员比2020年多出3人,工资、各种保险缴费基数等有所增加;人员职称岗位比去年有所提高,进一步导致工资、各种保险缴费基数上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 项目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教育体育局2021年的预算项目有:1、2021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2、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3、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4、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5、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6、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7、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8、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9、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
   景东彝族自治教育体育局2021年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有:1、关于同意景东彝族自治县学校保安人员的批复。2、关于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的通知。3、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中央资金的通知。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5、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及转移培训就业脱贫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6、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活补助)省级和市级资金的通知。7、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8、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9、普财教〔2020〕52号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中央资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教育体育局2021年的预算项目实施单位分别是:1.景东彝族自治教育体育局2.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教研室、3.景东彝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4.景东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5.景东彝族自治县银生中学、6.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7.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二中学、8.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四中学9.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10.景东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11.景东彝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12.景东彝族自治县小学、13.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小学、14.景东彝族自治县幼儿园、15.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心小学、16.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井镇中心小学、17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井镇者后中学、18.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中心小学、19.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中心小学、20.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中学、21.景东彝族自治县太忠镇中心小学、22.景东彝族自治县龙街乡中心小学、23.景东彝族自治县文龙镇中心小学、24.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定镇中心小学、25.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中心小学、26.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中学、27.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县小学、28.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中心小学、29.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中心小学、30.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文玉中学、31.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32.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井镇中学、333.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中学、34.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中学、35.景东彝族自治县太忠镇中学、36.景东彝族自治县龙街乡中学、37.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中镇中学、38.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定镇中学、39.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中学、40.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中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1、2021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中心完小、乡镇中学(者后中学和文玉中学除外)的部分保安人员;2、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缴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费,便于确保我县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顺利进行;3、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全县116所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补助支出;4、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全县95家幼儿园,家庭经济可能儿童生活补助资金支出,该项资金必须先满足“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户、残疾学生、低保户家庭学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5、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景东籍在校建档立卡户学生2021年考取一本院校的学生一次性发放5000元,考取二本院校的学生一次性发放4000元;6、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全县116所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和特殊学校学生的“四类”人员(建档立卡户、残疾学生、低保户家庭学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和部分寄宿生生活补助;7、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改善景东县境内学校办学条件;8、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上缴国家开发银行保障无能力偿还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偿还;9、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全县116所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和特殊学校的日常正常运转,要求教师培训费不能低于公用经费支出总数的10%。
五、项目实施内容
   1.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按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后勤服务人员由本级政府购买,工资由本级财政负责:2021年,全县各级学校聘用保安人员41人,人均月工资2000元,合计984000元。
2.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开展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和专项督导;完成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赋予的其他专项督导工作;组织质量监测培训及相关督导工作会议;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研判和预判;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以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测算,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4.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云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全省平均资助覆盖面自2017年起扩大到在园幼儿数的30%,资助范围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我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如下:中央:80%、省级16%、市级0.9%、县级2.1%。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按照普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普洱市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扶贫发【2016】13号)文件市级财政对考取一本的建档立卡户,一次性给予10000元;根据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及转移培训就业脱贫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办【2016】91号),对考入二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子女,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学费奖励4000.00元/生。
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30号)精神,中央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义务教育阶段资助面不再局限于寄宿制困难学生,非寄宿制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政策范围。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后,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不再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政策,按国家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补助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补助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和特殊教育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经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保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费并全额用于教育;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的50%用于教育。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县人民政府承担学校建设债务,逐年化解中小学建设历史欠账。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统一录取的公费生,由县财政按1000元/生/年划拨给学校,用于学校办学及教育教学质量奖励。从2014年起,非义务教育学校非税收入全额返还学校,允许非税收入的50%用于教育教学质量奖励,50%用于学校办学。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7号以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09】9号规定。我县2021年应支付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助学贷款赔付保障金372000元。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按时、足额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特殊学校6000元/生/年,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65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确保我县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六、资金安排情况
1、2021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98.4万元。
2、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15万元。
3、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2934.16万元。
4、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120万元
5、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60万元
6、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3289.07万元。
7景东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600万元。
8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37.2万元。
9、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3722.0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21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按照大众保安公司提高的保安服务人员服务的学校,每个季度支付一次保安服务人员工资。
 2、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抽测的学校来实施,一次性缴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购买服务费。
3、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按照每学期农村学校和县城学校农村户口人数,按学期按学生数拨付各学校相应资金。
4、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照每学期学前教育 学校 “四类”人员(建档立卡户、残疾学生、低保户家庭学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人数,按学期按学生数拨付各学校相应资金。
5、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按照没年8月份考取的建档立卡户新生录取情况支付每位学生相应资金。
6、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金照每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四类”人员(建档立卡户、残疾学生、低保户家庭学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人数,按学期按学生数拨付各学校相应资金。
7景东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保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费并全额用于教育;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的50%用于教育。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县人民政府承担学校建设债务,逐年化解中小学建设历史欠账。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统一录取的公费生,由县财政按1000元/生/年划拨给学校,用于学校办学及教育教学质量奖励。从2014年起,非义务教育学校非税收入全额返还学校,允许非税收入的50%用于教育教学质量奖励,50%用于学校办学
8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按照当年景东籍在校大学生在云南就读的学生当年贷款的额度支付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助学贷款赔付保障金372000元。
9、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按照每学期景东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按学期按学生数拨付各学校相应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1.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学校购买保安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服务,使学校后勤服务人员基本满足,按省市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不断深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全县各级学校聘用保安人员41人,全县学校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均衡发展。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4.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加大对建档立卡大学新生的资助力度,保障建档立卡大学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保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费并全额用于教育;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的50%用于教育。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县人民政府承担学校建设债务,逐年化解中小学建设历史欠账。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统一录取的公费生,由县财政按1000元/生/年划拨给学校,用于学校办学及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用于偿还2021年景东籍在校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赔付保障金,保障了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确保我县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