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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教育体育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4 19:57:1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823002360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附   录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贯彻上級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教育体育工作指导性意见。
2、负责对全县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编草根制全县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和其他各类教有体育事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积极推进义务教有均衡发展和促进教有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教育体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系统稳定;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好本系统法制建设工作,开展政务公开。
5、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及中小学、幼儿园中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负责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的人事管理,包括人员编制、教职工调配、工资福利、考核奖励、格案管理等。
6、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管理,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指导;规划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开展德育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评估工作和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规划和指导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全县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社会考试工作(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负责全县招生工作。
8、指导制定各类安全防范体系;指导和参与治安环境治理、师生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建立健全系统内安全防范体系和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系统内各类安全预案。
9、负责本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政策;负责系统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负责编制系统内的经费预算和决算,实行校财局管,并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核算、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系统内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10、负责指导全县系统内建设工程和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建设工作项目审核工作;负责系统内固定资产投资入统上报的协调工作。
11、负责推进体育领域的体制机构改革和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測;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竟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国防教育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征兵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各界捐赠管理工作。
13、承担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督导评估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部门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39个,其中:
1. 行政单位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招生考试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规划建设股、体育竞赛股、人事股、德育股、学校安全教育股、教师教育股、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基础成职教股。
2.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直属事业单位38个,分别是: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景东彝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景东彝族自治县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彝族自治县幼儿园、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井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井镇者后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太忠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龙街乡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文龙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定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中心小学、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文玉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银生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井镇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太忠镇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龙街乡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文龙镇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定镇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中学、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中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完善2020年相关项目报批相关手续,力促尽早建成使用。
(1)、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南部区小学、无量中学、四中、职中职教园项目建设力度,力促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
(2)、谋划、争取实施的重点项目。县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建设综合楼2070平方米。一中建设项目:学生宿舍8000平方米、学生食堂3000平方米、报告厅1200平方米、阶梯教室600平方米等。体育设施项目:南部区全民健身场地、县城全民健身场地建设项目:各4000平方米的场地及配套器材;河滨长廊健走步道建设项目:改扩建宽1.2米,长30公里健走步道,道路长度30公里;凌云塔骑行道建设项目:改扩建宽1.5米,长8000米骑行道及配套设施。
2、继续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继续利用教学常规督查、校长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考核等方式开展中小学教学常规及其管理工作督查。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听课评课、总结反馈等形式认真督查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和学校领导教学常规管理等工作执行情况,挖掘、发现、推广有效教学经验,整改教学环节弊病,促使中小学教学工作有效开展。
3、继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1)、继续组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推荐、评审工作。组织2020年市级课题开题,推荐2021年市级研究课题和2021年县级研究课题;审核2019年和2020年市级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和2020年县级课题结题材料。
(2)、继续开展中小学片区中心教研组教学研究工作。高中片区中心教研组主要开展新课程教材教法研究,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新修订课程标准学习和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初中片区中心教研组主要开展初中部编版教材教法研究,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小学片区中心教研组主要开展小学部编版教材教法研究,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3)、加强毕业班教学指导工作。积极搜集考试信息,精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毕业班复习备考研讨活动,实现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4)、创新教研形式,拓宽教研内容。教研活动要由单一的听、评课形式,丰富为参与、交流、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互动研讨活动,着力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性,直接服务于教学实践,总结反思,切实有效地解决教学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通过 “主题研讨”、 网络教研、“同课异构”、骨干展示、上好公开课和示范课等活动,围绕“有效教学”的主题,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
4、继续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教学研讨、竞赛活动。
(1)、组织高中毕业班教师参加2020年高考研讨活动。
(2)、组织八、九年级相关教师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研讨活动。
(3)、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学科教学研讨、课堂教学竞赛或教学技能竞赛。
(4)、组织高中教师参加景东、景谷、镇沅、宁洱四县共同举办的高中课堂竞赛活动。
5、继续抓好教学质量监测与分析工作 。
(1)、组织2020—2021学年上学期期末六、九年级教学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2)、组织2021年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监测模拟检测工作。
(3)、组织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模拟检测工作。
(4)、组织2021年高三学生参加全省统一检测工作。
(5)、组织2021年中小学非毕业班部分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6)、配合省、市2021年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6、继续加强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
(1)、继续实施普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全员培训,完成总结及评优、评先工作。
(2)、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省内外培训;组织好市、县内各类培训工作。
(3)、继续开展省、市、县名师工作室活动。
(4)、组织开展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
7、持续加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1)、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
(2)、做好第三届县级督学挂牌选聘工作。
(3)、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做好相关专项督导工作,加大教育督导宣传工作。
8、推动信息化手段在教育教学上的应用。
(1)、认真组织完成“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已配备教育技术装备的督导、巡查任务。
(2)、建立健全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和应用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面向学生,走进课堂,服务教学,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功能室设备、器材开展教学活动,推进教育技术装备在教学中的应用。
(3)、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系统的应用水平。
总之,2020年景东县教育体育局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教育体育发展取得突破,但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农村教育薄弱等难点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2021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办学,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办好普洱各族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96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3171人。在职实有319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19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69人,其中: 离休 3人,退休 136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80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0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53579.5万元,增加24471.3万元,增长45.67%,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工资(财政负担部分)支出预算增加、38家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1500)部分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05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050.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050.8万元(本级财力7805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53579.5万元,增加24471.3万元,增长45.67%,,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805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0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95.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17.4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增招考教师,2021年工资每个教职工正常增加薪级工资、职务职称变动增加工资;项目支出12955.42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1.5万元,增加12953.82万元,增长863588%,主要原因分析:2020财政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只有1.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特殊学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进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89.1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09万元,增长18.47%。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794.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26.17万元,增长41.48%。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28609.3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增加9769.65万元,增长51.85%。主要用于:小学教育工资支出、营养餐、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97.9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844.03万元,增长53.62%。主要用于:初中教育工资支出、营养餐、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502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1251.37万元,增长33.19%。主要用于:高中教育工资支出、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6.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688.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482.12万元,增长233.52%。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工资支出、营养餐、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3054.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58.48万元,增长80.11%。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工资支出、助学金及公用经费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1年预算数为316.8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8万元,增长32.65%。主要用于:教师进修教育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2021年预算数为84.15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5.37万元,下降50.35%。主要用于:体育馆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71.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1.3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教育体育局行政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467.0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416.99万元,增长6823.06%。主要用于:全县教育体育部门39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289.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82.47元,增长10.2%。主要用于:全县教育体育部门40家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0.49万元,增长103.18%。主要用于:全县教育体育部门39家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1.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09万元,增长23.34%。主要用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302.7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53.07万元,增长21.21%。主要用于:全县教育体育部门38家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020.8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5.71万元,增长22.09%。主要用于:全县教育体育部门39家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8.7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72.48万元,下降62.99%。主要用于:全县教育体育部门39家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886.0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64.71万元,下降12.68%。主要用于:全县教育体育部门39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5095.48万元,项目支出12955.32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1523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967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7.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1441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8.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28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9.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 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34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 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02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 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0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 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388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 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08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93万元,项目支出4576.99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9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0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6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7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4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6万元,项目支出98.4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6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2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5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1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离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41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抚恤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46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助学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758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6.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奖励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3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8.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2021年预算数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85个,采购预算资金67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9.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59万元,较上年减少3.93万元,下降3.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3.59万元,较上年减少3.93万元,下降3.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0次,共计接待114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工作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55.33万元,具体项目为:
1.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项目98.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
2.  2021年教师节活动专项经费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2021教师节活动。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项目2934.16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
4.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项目12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
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项目3289.07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项目600万元。主要用于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项目37.2万元,主要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3721.99万元,主要用于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
10.  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项目446万
主要用于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
11.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
费补助资金项目362.51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
12.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省、市、县)
补助资金项目468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
13.  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项目712万
元,主要用于 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
14.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项目15万元,主要
用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
15. 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资金项目
21万元,主要用于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
16. 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费项目12万元,主要用于足
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费。
17.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232.51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
 
(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9.17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244.08万元,增加45.09万元,增长18.4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部门2021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1. 2021至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
2. 2021年至2023教师节活动专项经费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
4.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
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10. 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
11.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
12.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
13. 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
14.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
15. 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项目资金
16. 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费
二、立项依据
    1.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依据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给予批准《景东彝族自治县学校保安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配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景教字〔2017〕95号)、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景东彝族自治县学校保安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配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17〕87号及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细则景政办发〔2019〕31号文件。
2.  2021年教师节活动专项经费依据《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普发〔2018〕24号)文件。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依据《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中央资金的通知》(普财教〔2020〕67号)文件。
    4.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依据《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文件。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依据《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等工作的通知〉》。
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依据《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活补助)省级和市级资金的通知》(普财教〔2020〕40号)文件。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依据《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景发〔2014〕13号)文件。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7号以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09】9号)文件。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依据《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不足100人校点和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资金的通知》(普财教〔2020〕43号)及《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中央资金的通知》(普财教〔2020〕52号)文件。
10.  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依据《云南省
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65号)文件。
11.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依据《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的通知》(普财教[2020]28号)文件。
12.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文件。
13.  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文件。
14.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19〕42号)文件。
15. 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项目资金依据景财预〔2019〕217号文件。
16. 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费依据景财教〔2020〕70号文件。
17.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依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101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1.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景东彝族自治县银生中学
3.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4.景东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1.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按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后勤服务人员由本级政府购买,工资由本级财政负责:2021年,全县各级学校聘用保安人员41人,人均月工资2000元,合计984000元。
2.  2021年教师节活动专项经费,2021年的教师节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县级财政每年每人安排100元钱补助在职和退休教师。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以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测算,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4.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云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全省平均资助覆盖面自2017年起扩大到在园幼儿数的30%,资助范围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我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如下:中央:80%、省级16%、市级0.9%、县级2.1%。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按照普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普洱市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扶贫发【2016】13号)文件市级财政对考取一本的建档立卡户,一次性给予10000元;根据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及转移培训就业脱贫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办【2016】91号),对考入二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子女,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学费奖励4000.00元/生。
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30号)精神,中央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义务教育阶段资助面不再局限于寄宿制困难学生,非寄宿制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政策范围。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后,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不再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政策,按国家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补助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补助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和特殊教育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经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保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费并全额用于教育;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的50%用于教育。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县人民政府承担学校建设债务,逐年化解中小学建设历史欠账。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统一录取的公费生,由县财政按1000元/生/年划拨给学校,用于学校办学及教育教学质量奖励。从2014年起,非义务教育学校非税收入全额返还学校,允许非税收入的50%用于教育教学质量奖励,50%用于学校办学。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7号以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09】9号规定。我县2021年应支付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助学贷款赔付保障金372000元。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按时、足额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特殊学校6000元/生/年,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65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确保我县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10.  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按《云南省
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65号)的要求,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根据本校制定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其余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
   11.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根据《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质量若干意见》(景政发[2014]13号)文件要求,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统一录取的公费生,按1000元/生/学年的补助标准核定,用于学校办学及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12.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的规定,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
   13.  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14.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开展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和专项督导;完成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赋予的其他专项督导工作;组织质量监测培训及相关督导工作会议;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研判和预判;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
15. 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项目资金
16. 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费
17.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101号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每生每学学年250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所有建档立卡学生手中。
五、项目实施内容
1.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
2.  2021年教师节活动。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
4.  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
6.  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
10.  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1.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12.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13.  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
14.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15. 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
16. 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
17.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
资金安排情况
1.  2021至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98.4万元。
2.  2021年至2023教师节活动专项经费60万元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2934.16万元。
4.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120万元。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60万元。
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3289.07万元。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600万元。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37.2万元。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3721.99万元。
10.  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446万元。
11.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30万元
12.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468万元。
13.  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712万元。
14.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15万元。
15. 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项目资金
21万元
16. 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费12万元
17.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232.51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1.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专项资金。
2.  2021年教师节活动专项经费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
4.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
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10.  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
11.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
12.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
13.  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
14.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
15. 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项目资金
16. 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费
17.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
七、项目实施成效
1.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保安人员社会购买服务,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学校购买保安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服务,使学校后勤服务人员基本满足,按省市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不断深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全县各级学校聘用保安人员41人,全县学校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均衡发展。
2.  2021年教师节活动。通过举办教师节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  2021年农村学生营膳食补助。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4.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5.  2021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助学金专项资金。加大对建档立卡大学新生的资助力度,保障建档立卡大学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7.  景东县教体局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保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费并全额用于教育;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的50%用于教育。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县人民政府承担学校建设债务,逐年化解中小学建设历史欠账。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统一录取的公费生,由县财政按1000元/生/年划拨给学校,用于学校办学及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8.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用于偿还2021年景东籍在校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赔付保障金,保障了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9.  小学、初中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确保我县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10.  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首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其余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困难学生。
11.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
费补助资金。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统一录取的公费生,按1000元/生/学年的补助标准核定,用于学校办学及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有效减小了统一录取的公费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12.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
13.  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14.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开展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和专项督导;完成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赋予的其他专项督导工作;组织质量监测培训及相关督导工作会议;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研判和预判;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
15. 景东彝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建设项目资金
16. 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设计费
17.  2021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每生每学学年250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所有建档立卡学生手中。
  
监督索引号53082300236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