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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七一•学典型】李光明:用遵纪守法的尺子丈量出党员的先进性

发布时间:2015-07-02 17:50:3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学典型·庆七一】李光明:用遵纪守法的尺子丈量出党员的先进性大街镇李光明古语有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党员李光明常说:遵纪守法,廉...
【学典型·庆七一】李光明:用遵纪守法的尺子丈量出党员的先进性

 

 

大街镇李光明

 

古语有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党员李光明常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广大人民群众树榜样、做表率是每一位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李光明,男,48岁,1987年至1993年曾任过代课教师;1998年至今任景东县大街镇三营村委会蚕桑指导员、副主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组织的规定和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带头遵纪守法,树立先锋榜样, 赢得了百姓的一致拥护。


对党忠诚,甘愿奉献

 

在工作中,他带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模范表率,事事、处处、时时都以党员的条件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党员干部遵纪守法,首先要加强学习,知法懂法,虽然李光明在村委会时间比较长,但深知自己文化水平低,不能更好的为村民排忧解难,他经常组织村民学习党章、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以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鞭策自己,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培训学习他发现发展蚕桑产业是条不错的致富路,于是主动要求担任三营村蚕桑指导员,并带动周围村民种养,初步形成规模,全村目前发展蚕桑100余亩,养40余张蚕。在生活中,他团结邻里,哪家大事小事都主动去帮忙,家禽、家畜生病经常请他去瞧一瞧,凭他的技术活就可以补贴家用,可他从不收取费用,村民称他为“民医”。


个人干净,勿忘初心

 

李光明家小儿子出生就患脑瘫,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家五口人的生活重担压在他的肩上,低保可以适当减轻小儿子生活就医压力,可他从未考虑到自家享受低保。因业务需要经常接触到钱财物资,但他在面对财物诱惑时也未曾动摇坚定的理想信念,并未因沉重的生活负担利用职权来谋取利益,背离遵纪守法的界限,他时刻告诉自己,身为一名党员,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同时也是老百姓中的一名,优先考虑老百姓,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我们作为老百姓最期盼的。
 

坚持原则、学法用法的李光明,充分利用好遵纪守法这把尺子,丈量出了一名党员的先进性。通过依法治村,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教育、成立矛盾调解队、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完善村规民约等措施,一改过去群访、缠访、打架、盗窃频繁发生的现象。近年来,三营村形成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黄、赌、毒”、无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良好局面。树起了“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支部”和谐村居的好风气。(姜曦雯 刘绍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