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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发布时间:2014-05-23 17:23:33 来源:县人大总支 点击: 收藏

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使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对县人大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共同责任

    责任人:董世尧、许建新、袁光洪、罗涓溪、潘世惠

    责任单位:机关各委室

    责任内容: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各自分管联系点工作、业务工作、基层工作和扶贫任务,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

    (三)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四)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

    二、细化分解

    责任人:董世尧

    责任单位:机关各委室

    责任内容:

    (一)坚持“落实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逐步构建防控科学、惩治坚决、监督有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应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四)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重点,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实行督查、通报、整改一体化,严肃查处各种腐败案件,切实纠治不良风气。

    (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建设。

    责任人:许建新

    责任单位:选联委、财工委、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责任内容:

    (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和“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

    (三)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责任人:袁光洪

    责任单位:农工委、环资委

    责任内容:

    (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

    责任人:罗涓溪

    责任单位:教工委

    责任内容:

    (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教育崇廉、文化倡廉、监督促廉、惩处警廉,围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宗旨意识、党风党纪和岗位廉政教育。

    (三)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入”活动。

    责任人:潘世惠

    责任单位:民侨委、法工委

    责任内容:

    (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做好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重视信访举报,坚决查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批办的事项。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

    (三)按照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抓好反腐败三项任务和源头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三、考核和奖惩

    (一)检查考核按《景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方案的考核评分标准进行。

    (二)责任书落实情况经考核评定后,按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奖惩。

    (三)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委、政府组织检查考核组于年中进行检查,年底进行考核。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