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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保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09 15:12:18 来源:县人大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保密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保密意识。
    二、不准通过普通邮件传递属于国家带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三、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参加其他外事活动,不准在公共场所或在家属、子女、亲友以及他不应知悉者谈论秘密事项。
    四、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五、不准使用无任何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网络等手段传送有关秘密事项。
    六、会议所带回文件材料,应及时交文档人员保存。所有公文必须入屉加锁,机关打印的文件废纸要及时销毁。
    七、机密文件做到一月一清理,及时立卷、归档。
    八、“一机两用”计算机(上网又办公)不得操作、存储内部不宜公开文件。
    九、严禁在上网计算机内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和单位敏感信息。
    十、严禁在上网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复制、拷贝文件。
    十一、严格遵守《保密法》,妥善保管文件、档案、资料,严防丢失。
    十二、各类文件应分类保存,及时归档;重要文件及时上缴,废旧文件统一交办公室销毁,不得乱丢乱放,以防泄密。
    十三、对内部刊物要及时收回,作保密性处理。
    十四、每半年对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十五、做好安全工作,严防失火、失窃等,办公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
    十六、每天下班前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同志要关好灯、窗、门,切断电脑、空调、饮水机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