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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09 10:52:57 来源:县人大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
 

  
    为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使常委会机关公务活动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县人大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
  2、各委室、个人要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时要认真作好笔记,年终要有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可查。
  3、每周一上午8:30为干部职工学习日或机关党支部活动日,除有紧急工作需要处理外,不得挤占;个人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缺席;在学习过程中,将手机关闭或调整为静音状态。
  4、学习内容:(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2)时事政治。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时事,上级文件、报刊重要文章,各级领导同志讲话等;(3)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人大业务知识等;(4)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要求,坚持理论与实际的学风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加强各类知识的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5)学习内容由办公室征求有关领导的意见后确定。
    5、学习的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阅读文件、材料与组织讨论相结合。学习中,要理论联系思想、联系人大工作实际。  
    6、正确处理好工、学关系。凡是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包括各类大专院校、党校系统脱产或函授学习、自学考试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制度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公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的自我教育,弘扬敬业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单位临时工作安排。
  4、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影响团结的事不做,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工作。
  5、严格工作纪律。工作中不得有擅离职守、越权、违令、推诿、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
  6、公正廉洁,克己奉公。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7、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9、自觉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自觉参加节假日卫生打扫,自觉搞好各委室室内卫生,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三、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外出办事必须向委室领导说明去向。
   2、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须请假者,必须有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后,应主动向批假人销假。病事假审批: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请假一天以上由常委会主任批准;各委室主任、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常委会分管领导批准;各委室主任、副主任请假三天以上由常委会主任批准;各委室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各委室主任批准;各委室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各委室工作人员请假五天以内由常委会分管领导批准;各委室工作人员请假五天以上由常委会主任批准。凡不请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日,如探亲假、产假、公休假及婚假等严格按规定执行。公休假视工作情况,原则上应在年底前安排完,不得接转。
  4、各委室主任负责本委室干部职工的考勤记录,量化考核,月底办公室负责收集各委室的考勤记录情况。考勤作为年终考核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党的组织制度
  1、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增强党的团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制度。支部大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3、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应根据上级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围绕中心议题,畅所欲言,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体现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4、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此项工作,要保证质量,方法要简便易行。采取自评、互评的方式进行,以达到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实事求是地解决存在问题的目的。
  5、党员和党员干部轮训制度。积极选派党员参加由各级党组织组织的党员和党员干部理论、政策、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学习,以提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适时搞好纳新工作,增强党组织活力,壮大县人大机关党员队伍。
  五、会议制度
  1、建立健全和完善主任会议、机关干部职工会议等制度,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会议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保证会议作息时间。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安排其它事项,以确保会议正常进行。
  3、会议要求做到:汇报问题清楚明了,有解决问题的意见。讨论发言应简明扼要地阐明观点和意见,严格执行会议决定。
  4、严格会议纪律。会议各项决议、决定,属于保密的,与会人员应严守秘密。如发现泄密,要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保密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人事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职务任免、推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上级党委审批的程序办理。
  2、对机关干部职工的职务任免,要根据各委室的实际和工作需要,由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组织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并经组织人事会议讨论提出任免意见,向主任会议汇报研究后,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3、拟调入我单位的干部(含工人),须持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和介绍信,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4、要求调出我单位的干部(含工人),本人必须向单位提出申请,经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七、行文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严格行文。凡是人大工作范围内需要行文执行的由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决定,由办公室或工委草拟。所行文稿均送办公室统一处理。
    2、除紧急办理的情况外,不得将文稿直接送领导审核,更不得将一文同时送几位领导审批。
  3、精简文件,严格控制发文。凡是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研究同意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或工委草拟后,文本送分管领导审批,再送常委会主任签发,最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发。
  4、未经常委会、主任会等会议研究,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行文,更不能形成县人大常委会的文件。
  5、凡是会议作出专题研究,统一安排部署的事,不再下发文件。领导在部门业务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以文件印发。批准印发的文件,必须严格控制发文范围。
  6、各种请示、报告,要遵守办文程序,必须一文一事,严格按照公文规范要求办理。
  7、改进文风,保证公文质量,撰写文稿要准确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文字要简洁精炼。
  8、按照国家《档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机关档案管理办法》和县人大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各种资料、图片的归档立卷工作。
  八、工作汇报制度
  1、凡关系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干部、职工事前须向各委(室)负责人和常委会副主任、主任汇报,视情况可口头汇报,也可书面汇报。
  2、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下乡或出差,除统一安排外,事前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回来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方法可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汇报。
  3、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及其它工作应经常、及时地向主管领导汇报,汇报时要有事实、有分析、有依据和意见,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和措施。
  九、财务制度
  1、严格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不得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拉用公物,挥霍浪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审批制度,各种经费使用前必须经常委会主任或者主持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同意方可开支,使用后经委托的常委会副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3、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按规章制度管好用好本单位资金,做好各种表册的上报。按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并向领导提供资金的收支情况。
  4、财务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拉用、挪用。
    5、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进行验收登记,未经常委会主任或者主持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违者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6、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由主任、分管的副主任或委室代表机关全体同志前往探望,住一次院只买一次慰问品,金额控制在200元以内;同一人一年内住院看望慰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7、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及配偶辞世,单位慰问金3000元∕人;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父母辞世,单位慰问金1500元∕人;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丈夫(妻子)父母辞世,单位慰问金1000元∕人。
  十、公务接待制度
  1、机关公务接待本着节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原则上不赊账。
  2、在公务接待中,原则上实行对等、对口陪同。严格控制陪同就餐人数。
  十一、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要服从于工作需要,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度。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调度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出车,如因违反规定擅自出车和用车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自负;不得随便叫驾驶员外出或办事。
    2、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安全行车不出事故。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谨慎驾驶、保障安全。如因违法、违规受到交警处罚,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3、驾驶员要按规定出车,收车后车辆应及时入库,不得擅自在外停放和公车私用。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4、车辆用油实行持卡加油,临时加油的凭票据报销,坚持从俭节约,严禁公油私用。
    3、车辆修理坚持先申报后维修的原则。一般车辆维修和维护须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同意;车辆维修数额较大的,须经常委会分管领导同意;车辆维修数额巨大的,须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
  5、驾驶员要不断提高维修、驾驶技术,随时保持车容整洁,做到车况良好,服从调度,保证工作用车。
    6、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常委会机关和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并积极钻研专业技术知识,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发扬互助互爱、团结协作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本制度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