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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4-03 10:07:04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11月27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汪  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春荣县长的委托,现在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报告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共150件,交由政府部门承办149件,占办理总数的99.34%,比去年的113件增加36件。建议涉及水务38件,交通35件,财政经济10件,民政7件,其它涉及文化、卫生、扶贫、教育、城建、农业、林业等59件。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149件人大代表建议于9月30日前全部办结回复完毕,面商率、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投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369.23万元,解决了34件无项目支撑、但事关群众生产生活、


    群众广泛支持的民生项目。代表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69 件,比去年的13件增加了56件,解决率由去年的11.5%上升到46.3%;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35件,占办理总数的24.2%,比去年的51件减少16件;代表所提建议需以后逐步解决并向代表说明情况(C类)的45件,占办理总数的30.2 %,比去年的48件减少3件;重点督办件29件,比去年的6件增加23件。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得力。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于4月11日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县长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切实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各承办部门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具体承办人员,规定办理时限,答复意见经过承办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把关,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创新方法,提高办理实效。一是注重把办理工作与业务职能紧密结合,从建议中提炼一些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问题,深入研究探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此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二是注重把办理工作与创新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实行开门办理、现场督查,有效提高办理效率。三是注重把办理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牢固树立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而办理的指导思想,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在办理建议过程中锤炼机关作风,以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建议的落实。

    (三)围绕重点,提升办理层次。一是坚持重点件重点办,确定了重点建议领导联系督办制度,由分管副县长亲自抓办理、亲自抓协调、亲自抓审核;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负责,高标准办理,高规格答复。二是创新投入机制,设立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切实改变了代表建议重答复、轻落实、解决率低的状况。三是坚持热点件认真办,对于群众关注度比较高,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各承办单位主动作为,在确保优先办理的前提下,想方设法重点突破,抓好落实。

    (四)强化沟通,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面商。着力抓好“三见面”制度,落实“双互动”工作法。办理前,各承办单位事先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具体要求;办理中,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共商办理措施,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办理后,向代表面复办理结果,征求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二是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主办单位直接协调、政府办综合协调和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的三级协调机制;对于主办单位协调有困难的建议,由政府办综合协调各主办、协办单位,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有重大分歧或存在重大困难、问题的建议,由政府领导亲自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办理。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对一些目前无条件解决或受条件限制无法立即解决的建议,各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确保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五)强化督查,保证办理时效。县人民政府通过落实联系领导、主管部门、承办部门三级督办机制,采取领导督办、专项督办、联合督办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召开会议、批示指导、现场督办等形式推动办理进程。县政府办通过会议督办、电话督办、下发督办通知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退回重办并责令限时办结。各承办单位均建立督查机制,对办理时限、办理质量、落实情况等进行跟踪自查,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三、主要成效

    (一)代表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
A类)的有69件,占办理总数的46.3%如罗洁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文井镇中所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议》。2007年以来,县委、政府通过积极争取人畜饮水建设项目,解决了9.8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2009年实施了文井中所村人畜饮水工程,由于水源干涸,造成饮水困难。收到代表建议后,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测设,根据测设结果,新建取水坝1座,架设输水管道4.1公里,安装净水设备1套,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解决了中所村7个村民小组936户3216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如施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向北延伸扩建普洱市无量山经济干线公路的建议》。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已通过《漫湾至落底河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方案》,设计道路长25.5km,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7米,概算投资3248万元,现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5年5月完成路基改扩建工程,2016年12月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二)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35件,占办理总数的24.2%如周爱琴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太忠镇王家村完小学生住宿楼的建议》。按照《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方案》,王家村小学属中短期保留学校,为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已将王家村小学列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规划新建学生宿舍503平方米,待项目下达后组织实施。如苏有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大朝山东镇集镇供水立项建设的建议》。已开展前期规划工作,列入《普洱市2013—2016年水利建设项目表》,今后,将积极向上争取实施。

    (三)代表所提建议需以后逐步解决并向代表说明情况(C类)的45件,占办理总数的30.2 %如龚富平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实施者干河花山段改河工程项目的建议》。已将者干河治理纳入《全国大江大河治理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逐步争取实施治理项目。目前,者干河大街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已通过省级评审。今后,将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上报争取实施。如肖贤登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干部五大保险的建议》。我县社区干部待遇严格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解决社区干部五大保险问题,目前上级政府未出台相关政策,今后将积极向上反映,如果新的政策出台,将及时给予落实。

    (四)29件重点督办件均得到较好落实

    1.罗真发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花山镇芦山村炼地河石拱桥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新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2.段学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菖蒲地村桥梁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2万元,新建老鹰河、磨石山河2座钢筋混凝土平板桥,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3.李芳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龙街乡东山村公路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新开挖公路6.3公里,工程已完工。

    4.熊正娱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竹者田心组至洼子组公路建设资金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6万元,新开挖公路6公里,工程已完工。

    5.蒋朝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开挖长发村得龙组道路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新开挖公路5.2公里,工程已完工。

    6.杨国金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曼等乡胜岩村大水平组至后河大村组通组公路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4.5万元,新开挖公路4.5公里,工程已完工。

    7.周明科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岩头村到箐门口小组公路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8万元,新开挖公路3公里,修缮公路2公里,工程已完工。

    8.罗中和代表提出的《关于大街镇勺么村与花山镇秀龙村共建钢混桥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7万元,新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9.罗德刚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气力河钢混浇筑桥建造缺额资金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新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0.李辉代表提出的《关于都拉村3组4组河边蚕桑地平板桥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4万元,新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1.曾菊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小文甸河石拱桥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4万元,新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2.施金福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芹河村至景东北界碑连接南华弥渡辖区简易公路建设资金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8万元,新开挖公路1.2公里,新建涵洞8个,支砌挡墙80立方米,工程已完工。

    13.李文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重建安乐河回营上碾房大桥建设资金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1万元,新建钢筋混凝土板桥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4.左世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利月村芹菜塘小组公路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新开挖公路6.4公里,工程已完工。

    15.李玉鹏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安定镇菠萝村通往青胜兴旺、芹河串连公路建桥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新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6.杨玉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大石头田桥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新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7.冯明进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林街村对门小组对门村桥修复资金补助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修建钢筋混凝土平板桥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8.自元先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太忠镇麦地村三个小组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新建取水坝1座,架设输水管道及管网7.7千米。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解决了麦地村大田、樟木等6个小组156户624人和234头大牲畜的饮水问题。

    19.李金发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龙街乡扎果村红石岩三面光农田水沟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8万元,实施三面光防渗处理3公里,新建排洪槽6座,退水闸3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解决了扎果村242亩农田、483亩耕地的灌溉问题。

    20.邓祖荣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景福镇棠梨箐村河西四小组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新建输水主管及管网8.6千米,20m3蓄水池2个。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解决了棠梨箐村李家、苏家等4个小组43户145人和96头大牲畜饮水问题。

    21.张国坤代表提出的《关于文龙镇龙街村小村等7个村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新架设输水管道3.5千米。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解决了龙街村小村、迤干田等7个小组159户636人和180头大牲畜饮水问题。

    22.李维荣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景福虎山四个小组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新建取水坝1座,输水主管及管网1.37万米,20m3蓄水池3个。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解决了虎山村谷家山、下碱水等4个小组96户370人和180头大牲畜的饮水问题。

    23.吴钟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安定镇中仓村凹孜、平掌两个村民小组防洪沟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7万元,在凹孜组修建350米排洪沟,在平掌组修建500米排洪沟。工程已完工,有效消除了雨季山洪对两个小组56户278人和300余亩耕地的威胁。

    24.李昌学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清河村大村小组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6万元,新架设输水管道6.2千米。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解决了大村小组26户109人和115头大牲畜饮水问题。

    25.姜远琼代表提出的《关于太忠镇叶家坡村丫口小组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新建取水坝1座,蓄水池1个,架设输水管道4.05千米,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26.吴钟友代表提出的《关于维修黄家大沟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25万元,采用混凝土三面光防渗处理3.5公里,工程已完工。

    27.纪正秀代表提出的《关于文龙镇勐涝村张家等3个村民小组减灾工程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10.9484万元,新建主体挡墙7座193m3,涵管31.5米,工程已完工。

    28.李昌文代表提出的《关于文龙镇义昌村迤河边滑坡点治理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3.404万元,新建挡墙4座144m3,排水管22.5米,工程已完工。

    29.吴兴会代表提出的《关于文井镇老练村南边七区建盖活动室的建议》办理情况。已安排专项资金27808.5元,解决了老练村南边地活动室建设缺口资金问题。

    四、今后工作打算

    整体上看,我县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顺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承办工作任务,解决了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人民群众办了一些实事、好事,使代表建议越来越多的转化为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构建和谐景东的重要内容,转化为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的有力措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依法监督的价值和效应得到较好体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2014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受政策、财力等因素制约,个别建议不能及时得到落实;个别单位办理方法简单,思考、解决问题的系统性不强;有些建议答复后工作落实不到位,跟踪办理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推进和改善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县人民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办理工作,不断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努力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同时,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同广大代表继续支持和督促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