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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民情恳谈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07 10:38:3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人大代表民情恳谈制度


  1、根据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民情恳谈活动。
  2、代表民情恳谈活动以人大代表小组为单位,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由代表小组组织实施,以“人大代表活动工作室”为载体,结合代表接待选民制度,每个代表小组每年1—4次,并认真整理汇总上报民情信息。
  3、代表小组于代表接待选民日的5天前,公开参加恳谈代表的名单和恳谈地点。
  4、恳谈活动采取集中座谈和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深入到企业、学校、小组和农户家中,围绕当地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恳谈,掌握所在选民和各界人士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选民和群众的真实想法,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帮助群众和选民解决生产生活难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5、恳谈代表要用民情日记本记录恳谈内容,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小组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形成相关情况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半年对收集整理的恳谈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属于当地权限范围内的实际问题,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同级党委研究决定;对带有普遍性的急难热点问题,要认真梳理汇总后报县人大选联工委,并由选联工委提请主任会议研判。
  6、恳谈活动中,对当场能答复和办理的要尽量当场答复办理,并填写交办事项登记卡,根据涉及的事项也可报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跟踪落实。对带共性的、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判后提请“一府两院”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