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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群众、履职为民“六个一”活动制度
1、每半年至少组织代表接待或走访选民一次。 2、每半年至少组织代表学习一次。 3、每半年至少组织代表视察或调研一次。 4、每年至少提出一件高质量的代表议案或建议。 5、每年至少办一件事实。 6、每年向选民代表述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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