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1、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每年组织代表走访选民1—4次,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探索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拓展代表活动的内容。
2、代表走访选民的内容:
(1)深入到原选区听取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
(2)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沟通人民群众同县、乡镇人民政府及“两院”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3)联系原选区选民,为他们做好事、事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向县、乡镇人民政府 “两院”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1条以上。
3、人大代表小组对每个代表联系选民的活动情况做好记录,并整理归档。
4、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各代表小组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总结推广,对代表工作成绩突出的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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