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发布时间:2014-04-13 20:25:0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代表小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每年的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1-2天。

 2、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为:(1)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2)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民情恳谈)活动,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3)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4)对当地的重要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和专题调查,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5)交流代表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

 3、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召集人组织。小组召集人在开展活动的前5天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每位代表要按时参加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小组召集人请假。

 4、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时,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5、每次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要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