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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03-04 15:36:4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11月27日至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世尧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建新、袁光洪、罗涓溪、潘世惠,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执行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各项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草案)》和《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案(2013—2020)(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要议程建议(草案)》;讨论《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草案)》、《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试行草案)》和《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职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决定(草案)。决定增选人民陪审员33人,并通过增选人员名单,任免王云等33名人民陪审员,任命舒丹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汪明、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卫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家宏,县人大办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各委(室)副主任,花山镇、大街镇、龙街镇、文龙镇、安定镇、漫湾镇、景福镇、曼等镇、大朝山东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太忠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主持人、漫湾镇2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李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