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世尧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建新、袁光洪、罗涓溪、潘世惠及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选联工委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的说明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李春荣等2名同志辞职的议案》和《关于提前审议胡其武任职的议案》及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接受李春荣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杨波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胡其武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为代理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世尧颁发任命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涛,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卫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治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选联工委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各委(室)副主任,县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李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