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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龙镇代表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31 17:35:0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文龙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镇人大主席团应自觉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与镇党委保持一致,经常反映情况,汇报重要工作,镇党委形成的决定,镇人大主席团坚决予以贯彻执行。
    二、密切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确保会议各项议程依法进行,圆满结束。
    四、处理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人大主席团会议,必要时政府领导成员、中心(办、所)负责人、代表小组组长列席参加。对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或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本镇有关重大事项、代表工作、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事宜等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决定。
    六、围绕镇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本镇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意见并转镇人民政府处理。涉及有关重大问题,作为议案提请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文龙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学习制度

 
  
    一、人大主席团至少每个季度要组织一次主席团成员的学习讨论,了解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大业务知识。
    三、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按时参加学习,讨论积极发言,确保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四、人大主席团成员每年做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并撰写调研材料1至2篇。
  
 

 

文龙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

 
  
    一、人大主席团成员要正常参加所在代表小组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二、每位人大主席团成员都要联系5—7名人大代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
    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与所联系代表的谈心活动,了解代表思想、工作和履职情况,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帮助。
    三、对代表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并向主席团报告;对代表在履职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四、指导代表填写履职记录和履职情况登记表,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文龙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办理建议批评意见制度

 
    一、办理属于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对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编号、登记、分类、立卷,按内容交镇人民政府办理,并将办理件分别整理立卷归档。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10日内,主席团应召开交办会,提出办理工作要求,镇人民政府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最迟不超过六个月,并书面答复代表。
    四、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主席团应指定专人负责,收一件办一件。对代表口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做好记录,经代表认可后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列入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列入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交镇人民政府办理,镇人民政府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
    五、人大主席团要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代表对办理不满意的,应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在一个月内书面答复代表,适时组织代表对重要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保证办理质量。
 
 
 
 

文龙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评议政府领导及中心(办、所)工作制度

 
  
    一、镇人大主席团要依法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执行法律、法规,执行人民代表代表决议、决定等情况进行工作评议。
    二、评议对象:镇政府副职领导,镇中心、办、所。
    三、评议部门时间、工作评议安排在每年第二、三、四季度。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1、进行评议动员,提出评议要求;
    2、开展意见征求,及时梳理反馈;
    3、召开评议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工作情况报告;
    4、公布测评结果,提出评议意见;
    5、被评议单位和被评议人围绕评议意见进行整改,人大主席团加强督办,被评议单位和被评议人在3个内向主席团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五、工作评议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文龙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各阶段学习任务和重点,坚持每个季度集中学习一次。
    二、配合上级人大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每年开展一至二次专题培训活动。
    三、代表小组在每次开展活动前,都要组织代表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人大业务知识。
    四、灵活学习形式,把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实践相结合。
    五、代表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代表小组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笔记检查交流活动。
    六、注重学习实效,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七、代表小组每年向镇人大主席团提交1至2份有价值的调研材料。
 
 
 
 

文龙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工作制度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代表小组以村为单位划分,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在本选区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原则上组长或副组长由在村“两委”中现任职务最高的两位人大代表担任。
    三、代表小组工作的主要内容
    1、学习和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级或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级或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
    3、就地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4、联系原选举单位,分工联系选民,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交流代表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
    四、代表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坚持每月工作日制度;
    五、积极参加本级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开展活动的前三天要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每次代表必须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六、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协助督促落实。
    七、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文龙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正常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代表小组,代表小组活动由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召集。
    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围绕人代会的议程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的议题开展活动,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活动,听取选民意见。
    三、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季开展一次,具体活动时间由各组根据年度活动计划和实际情况安排。
    四、代表小组活动应当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可采用学习会、座谈会、走访选民、调查视察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五、代表小组活动前,应当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通知本组代表,以便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活动。代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向代表小组组长请假并经批准。
    六、代表小组活动时,可据实际需要,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一并参加。
    七、代表小组活动中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主席团交本级政府研究处理,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八、代表小组活动结束后,应当将活动情况及时向人大主席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