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花山镇代表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31 16:55:5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花山乡人民代表大会大主席团关于2013年闭会期间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的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联系群众,关注民生,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花山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针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就地视察、调查或执法检查。
    (二)组织代表开展联系选民活动;交流选民对代表的意见、要求和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经验。
    (三)以小组座谈的形式,反映人民群众对乡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意见;检查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各代表小组活动由代表小组组长召集,省、市、县代表统一参加活动,请村干部参加。
   (二)乡级机关单位的代表归文俄村活动。
  四、活动经费
  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根据各村代表情况及分布情况,县人大代表每人每年200元、乡人大代表每人每年100元分别拨至各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节约开支。
  五、几点要求
  (一)代表小组活动必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突出代表工作特点。
  (二)本年度代表小组活动时间安排在10月30日前结束,具体活动方案由各自实际决定,活动一至二次,时间不少于两天。建议可结合支部活动或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活动。各代表小组必须结合各村重点工作视察一次。
  (三)代表小组活动方案应提前通知代表。活动结束后。请各代表小组将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乡人大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