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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镇代表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31 16:55:3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花山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每个村设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室内有牌子、有桌椅、有制度、有名册、有联系电话等。人大代表工作室是为所属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提供联络和服务工作的常设机构。人大代表工作室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代表中指定一名负责人。
  三、人大代表工作室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指导下,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组织下开展人大代表活动。
  四、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具体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代表活动计划。
  每年度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开展活动1至2次,每次活动时间1至2天。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收集整理,定期分析和总结人大代表工作和活动情况。严格做好履职登记,认真填写《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和履职记录,并及时报送乡人大主席团。
  五、根据代表活动的需要,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业务知识,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六、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研究、执法检查、听取汇报、走访选民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对代表个人提出持证视察,或若干代表联合持证视察的,人大代表工作室要做好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工作,为代表持证视察提供保障。
  七、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做好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催办工作,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反馈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的意见。
  八、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广泛收集民意,初步形成议案、建议、大会发言等材料,为召开人代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九、关心代表的学习、工作、生活,及时掌握代表变动情况,慰问患病或有困难的代表,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优质的服务。活动经费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代表活动经费给予适当安排。
  十、定期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汇报人大代表工作情况,每年向本选区的选民或村民代表会口头或书面述职一次。述职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参加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情况;(二)遵纪守法,表率带头作用情况;(三)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力情况;(四)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情况;(五)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情况; (六)履职尽责,督促抓好落实情况;(七)存在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十一、做好代表活动组织准备、宣传报道、资料积累和归档等工作。
  十二、落实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要求。承接本辖区选民和群众的愿望、诉求和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三、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花山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