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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芳蓉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4-06 16:19:59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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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芳蓉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3年9月26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李芳蓉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通过投票表决:
李芳蓉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轲捷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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