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2016年5月16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浩提请: 决定任黄永从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上一篇:张浩同志被选为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下一篇:鲁杨莹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