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2017年7月28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胡其武的提请:
王高合 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上一篇:蓝瑜同志任职
下一篇:宋杰等同志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