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胡其武的提请:
张永磊 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文章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成勇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俊华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李建谊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吴 炜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周 敏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冯周斌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杨文勇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王 志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郭 勤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添翔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施正伟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纪晓龙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 涛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赵 海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袁昌臻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局长;
蔡 志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徐明宏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查娅丽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白兆雄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光照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陶明震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杨 闯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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