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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在全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4-06-10 11:24:1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5月26日至6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潘世惠副主任带队,部分委员、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执法检查组,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锦屏镇、文井镇、大街镇、太忠镇、景福镇、曼等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被检乡镇、村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所取得的成效及宝贵经验,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提出了指导性的改进意见建议。

    6月6日,检查组在县司法局查看与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的台帐及资料;下午,检查组在县人大机关会议室听取县司法局局长杨文勇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正宏《关于在全县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全面分析了全县19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现状及存在的困难。检查组表示:对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总体感到满意,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的意见建议,将反映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最后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准。        (孔广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