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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8-20 17:16:1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2014年7月29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查娅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县审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着力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维护民生和经济安全,促进深化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积极发挥出审计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今年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3个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15项专项资金审计、56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9项经济责任审计、3项财务收支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88项。

    对《201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已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整改。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后促进增收节支688.2万元。其中:上交财政135.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552.5万元。

    一、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基本情况

    审计重点突出了预算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土地出让金收支及“三公”经费等方面的内容。

     (一)2013年度县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3年,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4168万元,较上年30466万元增收3702万元,增长12.15%,为年初预算34122万元的100.13%。全县财政收入总额227878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537万元,本年度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1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244万元(返还性收入30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18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5306万元),调入资金929万元;支出总额22536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2088万元(较上年160687万元增支61401万元,增长38.21%,为年初预算177138万元的125.38%;为调整预算数204062万元的108.83%),上解上级支出235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92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514万元。其中:授权额度结余结转下年支出1841万元,净结余673万元。

    (二)2013年度县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898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060万元,本年收入39895万元(比年初预算5477万元增加34418万元,增长628.41%,比2012年决算数5338万元增加34557万元,增长647.38%),上级补助收入6030万元;基金支出45850万元(比年初预算11237万元增加34613万元,增长308.03%,比2012年决算数8955万元增加36895万元,增长412%)、调出资金929万元。年终结余2206万元。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截止2013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51730.49万元,比上年同期29988.49万元增加21742万元,增长72.50%(逾期债务28694.18万元,占债务总额的55.47%、未到期的债务23036.31万元,占债务总额的44.53%)。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8253.21万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278.38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98.90万元。

    (四)2013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

    2013年,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39161.8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2306.59万元、补缴的土地价款122.85万元、划拨土地收入3173.80万元、计提教育资金收入846.30万元、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192.60万元、计提云南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10.89万元、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115.74万元、计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53.95万元、计提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风险准备金596.98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25.88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683.78万元(市县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2013年,用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合计37967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2032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6358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32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9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25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万元、廉租住房支出100万元、支付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115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051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1169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1201万元。

    (五)全县“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以及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

    2013年,县本级财政“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449.95万元,比2012年的2643.29万元增加806.66万元,增长30.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7.53万元,比2012年1239.85万元增加857.68万元,增长69.18%;公务接待费支出1352.42万元,比2012年1403.44万元减少51.02万元,下降3.64%;2013年末,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3年,会议费支出合计544.16万元,比2012年816.04万元减少271.88万元,下降33.32%。

    2013年,差旅费支出合计1275.36万元,比2012年1178.39万元增加96.97万元,增长8.23%。

    2013年,公务卡制度累计改革单位数为107个(县级单位),占单位总数120个的89.17%。截止2013年末,发卡量累计4852张,激活卡量4959张,公务支出刷卡消费量累计支出6216万元。

    2013年,全县各部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一是突出民生,公共财政惠及广大城乡群众。教育支出3373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5.19%;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实现了较快增长;二是突出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分别增长422.63%、176.39%、32.02%、14.19%,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保民生、保稳定、保运转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三是突出创新,推进财政改革,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四是部门单位财经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水平有所提高。但审计也发现,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逐步加以解决。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县财政局未及时将预算收入上缴国库873.15万元。其中:2013年非税收入871.16万元、政府采购中心收取的中标服务费1.99万元。

    2.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相关税费320.87万元。

    在县地方税务局2013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中,对2008年以来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6个楼盘缴纳税费情况延伸审计后,发现景东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景东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华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未及时缴纳房地产开发税费101.19万元、110.68万元、109万元,合计欠缴税费320.8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县环境保护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201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县环境保护局违规使用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资金弥补公务支出16.48万元。其中:接待费支出8.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办公费支出6.57万元。
    2.县国土资源局扩大支出范围,用公用经费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工会医疗互助金0.62万元。

    (三)专项及民生资金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县审计局加大对民生及科技、教育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组织完成了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2011年至2012年惠农“四项补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2011年至2012上海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审计等15个项目,审计专项资金总额32774万元。

    1.在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县级财政资金落实不到位22173.5万元。2012年至2013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5个项目计划投资额38586.6万元,截止2013年底,中央、省、市配套到位16413.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未落实22173.50万元;二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建成后长期空置(锦屏镇计生服务站已建成的30套保障性住房未及时分配入住);三是住房保障基础工作中尚未建立住房保障对象信息共享机制,影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审批效率;四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审计组抽查了11个项目点,11个项目都在未办理节能评估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1个项目在无图审资料的情况下就进行施工,开工项目点中2个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环境影响报批手续。

    2.在2011年至2012年惠农“四项补贴”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县财政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滞留良种补贴资金64.24万元。其中:2011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49.34万元,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14.9万元。

    3.在2011年至2012年度咖啡生产扶持项目资金审计中,发现3个乡(镇)用移民专项资金(咖啡苗款和化肥款)支付应由乡镇支付的咖啡种植沟开挖费28.55万元。其中:林街乡0.04万元、大朝山东镇0.67万元、曼等乡27.84万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共完成安普二级公路景东县城南连接线道路建设项目、三弦文化广场一标段建设项目等57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送审工程总造价20426.18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404.05万元。通过审计,规范了工程项目管理、节约了建设成本、提高了投资效益。

    (五)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完成了锦屏镇人民政府原镇长鲁怀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罗有勇等9位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67.46万元(占用无量山城一期开发征地工作经费购买公务用车15.85万元、用村级一事一议补助资金列支公务费47万元、漏交个人所得税4.6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962万元(三年以上暂付款余额)。

    (六)完成首届国际无量山狂欢节办节资金等3项财务收支审计,未发现问题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目前部分问题己得到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整改。整改的情况,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从审计情况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仍然突出,反映出一些单位和个人法纪意识淡薄,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严格责任追究,依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二)进一步关注政府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我县2013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51730.49万元,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168万元的1.51倍。对此,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关注政府债务情况,认真分析债务结构,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