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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2 15:24:4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许建新
(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四次主席团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景东彝族自治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情况,对报告和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 2015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影响。通过强化收入征管,促进财政实力增强;狠抓产业扶持,促进县域财源壮大;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民
生保障改善;加强项目监管,促进财政资金绩效提升;加强融资监控,促进政府债务管理规范。财政改革不断深化,预算执行水平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


    2015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增速趋缓、主体税源单一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显现,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偏高;专项整合力度不够,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等。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收入安排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财税政策,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相适应,积极稳妥。支出安排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符合国家政策取向和县委决策部署,重点保障了扶贫攻坚、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预期目标及政策措施可行。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景东彝族自治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财政预算。
为全面完成今年的预算收支任务,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认真分析研判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衔接,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保重点,保民生,促改革。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重大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社保、环保等领域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是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预算与项目衔接,逐步做到预算资金年初细化到具体项目。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实行限额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四是贯彻落实预算法,强化财政监督。要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认真执行本次大会批准的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财政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审计对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覆盖所有预算资金和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切实提高整改实效。依法公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