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景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献春主持主持召开景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
景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邱毅,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主任、副主任,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景东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景东县审计局作的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景东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邱毅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15项报告。
会议集中审议了各项报告、议案及说明、决议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景东县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景东县人民政府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关于表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优秀代表建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草案)。
何献春要求,要高度重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强作风、守规矩,在政治上担当作为;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做好各项专班工作的有序推进;要凝心聚力,同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周延)
编辑:杨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