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时效,10月14日,景东县召开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按照《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落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的整改事项,会议对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组织开展验收进行销号管理的验收范围,验收方式,台账管理,验收程序,销号要求,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说明。各相关负责人就整改验收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验收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验收工作,严把销号关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整改时效,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以严的基调和实的作风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要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整改到位;要严格整改时限,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的原则,强化整改措施跟踪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及时验收销号。
涉及本次整改验收工作的县级相关单位及相关乡镇人员参加会议。(商有锋)
编辑:杨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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