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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04 07:22:5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据《一、2020年4月3日—5月10日,对全省林区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二、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烧灰积肥,烧地(田
据《
一、2020年4月3日—5月10日,对全省林区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
 
二、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禁止在林区及周边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三、实行林区设卡管理,禁止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林区,禁止组织开展入林团体活动及郊游、登山、踏青等活动,禁止祭扫活动焚香烧纸、燃放鞭炮。
 
四、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实行州市干部包县、县干部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将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并逐级报备。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天进行抽查,发现不到位的,立即启动问责程序。
 
五、实施责任倒查和有奖举报,对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火灾隐患及犯罪行为的,经查实后按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2119。
 

  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