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巡回办案
为更好地践行阳光司法,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司法机关,了解审判程序,6月19日上午,景东法院民事审判一团队一行7人前往文井镇文窝村民委员会大平掌组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活动。
案件的原告是两位年近80岁的老人郎某和杨某,其中原告杨某已经半身瘫痪卧床近30年。两原告的二儿子于2010年病故,被告就是其已故二儿子之妻。两原告以赡养为由向法院提出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于2008年11月3日签订的赡养老人协议书,并要求被告返还所有的承包地、茶地、山林及变卖原告房产所得款27800元。
经庭审查实,两位老人诉讼的实际目的是希望儿媳魏某按照双方之前签订的协议继续履行赡养义务,而并非解除赡养协议,后法官耐心地向郎某、杨某解释解除赡养协议和要求继续履行赡养协议之间的法律后果,并向双方当事人及在场的其他子女释明了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子女共同协商赡养老人。在听取法官的建议后,在场子女纷纷表态愿意共同协商赡养老人,原告主动要求撤回起诉,法院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免收老人的诉讼费用。(舒丹 文/图)
编辑: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