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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代会通过《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4-04-08 17:22:01 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点击: 收藏

 

 近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景东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参照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借鉴兄弟县的经验,草拟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议事规则(草案)》的起草经过了多次修改,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在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事规则(草案)》,并提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议事规则(草案)》包括总则,会议的准备,会议的举行,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选举、罢免和辞职,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的调查,发言和表决,附则,共11章52条。

《议事规则》的通过,使我县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时有了严格的法定程序,确保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的作用,促进我县人大工作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