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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1-10 09:43:3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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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

 

1月6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县委老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世尧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建新、罗涓溪、潘世惠及全体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凤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位室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草案)的说明。审议和通过《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构成情况的说明、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县十七届第一次人代会有关事项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暨“七五”普法规划有关情况的报告;景东彝族自治县“七五”普法规划(草案)(书面);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袁光洪同志辞职的议案;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冯明进同志辞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议案;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董树康同志任职的议案;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王忠仁等3位同志任免职、王芝勇同志免职的议案。
 

大会通过投票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许志刚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王芝勇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王忠仁同志为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炜同志为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董树康同志为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王忠仁代表就职人员作表态发言。(周延  文/图)